黄岛区依法取缔小橡胶企业 切实提升大气环境质量

03.04.2015  18:57

  近年来,部分小橡胶轮胎企业违法违规生产,产生异味扰民,并呈现“城区”向“农村”转移的趋势,成为影响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民生问题。为严厉打击企业违法排污行为,切实提高空气环境质量,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黄岛区政府于2014年10月30日印发了《青岛市黄岛区橡胶轮胎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青黄政办发〔2014〕78号)和《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政府关于依法关闭违法违规小橡胶轮胎企业的公告》(青黄政发〔2014〕50号),要求在2014年12月31日前,全区范围内未按规定经相关部门审批、无相关证照或证照不全的橡胶轮胎生产企业必须自行关停,并做好污染物处置等相关工作;逾期不关停的,由区政府相关部门依法强制关停。

  根据政府的要求,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区环保分局将全区140余家小橡胶企业作为整顿的对象。通报发出后,区政府召开了全区橡胶企业环保大会,环保分局将文件送达每一家相关企业。

  大部分企业能够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自行关停。对逾期没有关停的企业,环保分局按照橡胶轮胎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全市环保执法大会战工作,有序地开展橡胶企业立案调查工作,经过巡查,发现一家处罚一家,截止目前第一批立案处罚44家,并责令停止违法排污行为。

  根据隐珠办事处的提报第一批拉闸断电企业情况,前期,该局在送达有关执法文书后,针对隐珠片区、黄岛一中周边投诉强烈的情况,又组织执法人员采取昼、夜间巡查等措施,发现该区域内还有部分企业未按照区政府的要求停止违法生产行为。少数企业为逃避处罚,采取白天休息晚上生产的方式。为彻底解决小橡胶企业扰民问题,区环保分局于4月1日联合公安、供电部门和办事处,对学校和居住区等敏感点附近的企业进行强制断电。到下午4点,共断电10家企业。

  下一步,环保分局将继续联合办事处、供电等部门分批次对其它小橡胶企业进行断电,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大气污染问题。目前第二批已立案调查企业60家。对现有橡胶企业,环保分局将区别对待:,对距离居民、学校近,影响正常生活、学习的的企业一律取缔对规模小、产能低、污染重,无法改造提升的企业一律取缔;对虽在敏感区附近,但规模较大,通过改造能够达到环保要求的,实行异地搬迁,重新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对远离敏感区通过提升改造能够达到环保要求的,进行处罚后,重新办理环保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