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创新投融资机制 鼓励社会投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鲁网6月15日讯(记者 罗燕)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大、见效慢,最大的矛盾就是融资困难。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今天举行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山东正在逐步放开市场,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山东省历来十分重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5月27日,山东省政府正式印发《关于贯彻国发〔2014〕60号文件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实施意见》,又将市政基础设施领域专门列出,鼓励社会资本进入。这些政策和办法为实现城市基础设施投资主体多元化,消除社会投资的体制机制性障碍提供了有力保障。
山东正在逐步放开市场,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城市供水方面,济南、青岛、潍坊、临沂、济宁等城市与中法水务、马来西亚实康集团、深圳联合润通、中山公用等公司开展了引资合作,济宁、威海、青岛开发区、莱芜、聊城等城市实行上、下水统一经营管理。供水企业中,市场化程度接近30%;燃气方面,目前,全省共有取得(省、市)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企业2196家,其中,管道企业262家,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1300家,LNG/CNG汽车加气站520家。已有香港中华煤气、华润集团、新奥集团、中国燃气等大型企业集团与我省济南、青岛等13个城市的国有燃气企业进行了合资,整个燃气行业市场化水平达90%左右;污水垃圾方面,目前,全省有206座城市污水处理厂采用BOT、TOT、BOO等市场化方式进行建设和运营,占总量的65%,有41座城市垃圾处理厂(场)采用市场化方式建设运营,占总量的32%。
在污水垃圾处理领域,通过特许经营方式,公开招标确定投资方,投资方以BOT(建设—经营—转让)、TOT(移交—经营—移交)、BOO(建设—拥有—经营)、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建设运营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其中,206座市场化运营城市污水处理厂中,通过BOT方式投资运营的有136座,通过TOT的有50座,BOO的15座,其他为合资合作。41座市场化运营的垃圾处理厂中,通过BOT方式投资运营的有32座,通过BOO的有9座。
下一步,山东将进一步创新投融资机制,吸引更多社会资本进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今年,省政府出资6亿元,设立了城镇化投资引导基金,拟参股设立1-2只子基金,子基金募集额度力争达到50-60亿元。子基金可以采用两种投资模式:一是继续参股子基金股权投资。为进一步放大引导基金的乘数效应,子基金可进一步参股在山东省各市、县设立且投资区域位于山东省境内的城镇化建设发展方面的基金,参股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该项基金注册资本或承诺出资额的25%。二是直接股权投资,即直接参股投资省内城镇化基础设施等公益性项目建设,也可直接参股市、县城建投资公司和市政公用企业。其中,直接投资城建项目的,应主要采用PPP模式。
目前,城镇化投资引导基金参股子基金征集公告已经由省经济开发投资公司正式对外发出,6月8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了《关于提报城镇化基金投资备选项目的通知》(鲁建综函[2015]22号),通知文件已经在我厅网站公布,我们正组织各市提报投资备选项目,建立行业项目库,为参股子基金提供项目信息查询和对接服务。能纳入备选库的项目有:一是省内城镇化基础设施等公益性项目。包括城镇供水、供热、供气、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垃圾处理、城乡环卫、路桥及附属设施、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地下空间开发等基础设施项目。保障性住房建设、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棚户区改造、城市片区综合开发、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以及具备条件的小城镇和农村新型社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是省内市政公用投资运营企业改组改制项目。包括计划引入社会资本,对既有城建投融资平台、市政公用和物业服务企事业单位进行改组改制,改变单位属性、资本结构、治理结构、组织形式、投资方向和运营模式的项目。据了解,项目库建立后,将适时对外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