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市校园安保三升级牢筑安全防护盾
针对校园安保的严峻形势,为细化、深化、强化校园安保工作,切实保障校园师生生命安全,确保校园安全稳定,龙口市教体局固化措施,强化管理,狠抓落实,健全体系,全方位做好校园安保工作。
一是升级校园保安人员管理,上紧责弦。各单位充分认识当前校园安全面临的新形势,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切实加强校园保安人员管理,按照《学校保安人员管理工作暂行规定》,规范工作要求,落实岗位职责,提升业务素质,强化考勤制度,坚决杜绝保安空岗现象。保安在岗期间要规范着装,在学生上学、放学期间必须持械上岗。对于保安人员存在无故旷工、不服从学校管理、责任心不强、工作不称职的现象,学校要及时报告市局安全办。
二是升级校园安全制度落实,无缝严守。各单位严格校园封闭管理,除上学放学时段外,其他时段校门必须封闭严管,不得将小门敞开让教职工自由进出。严格落实学生外出请销假制度和外来人员登记制度,严禁校外无关人员进入校园,对进入校园的人员和车辆要认真细致地登记。对校门口有异常举动和强行进入校园的人员,校园安保人员在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的同时,要迅速向校领导和公安机关(或拨打110)报告。严格执行校园巡查制度,寄宿制学校尤其要落实住宿生晚间就寝点名登记制度,加强对学生宿舍等重点部位和上学放学、晚自习期间的安全巡查。有在建工程的学校,要将工地与学生活动区域进行围挡隔离,没有条件围挡隔离的,要加强校安工程工地管理,严格人员出入,防止社会闲散人员和不法分子通过工地混入校园;要落实校园刀具管制措施,严格学校厨房刀具管理,严防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
三是升级校园防控体系建设,做好三防。经保安公司培训合格、从事安保工作的工作人员,学校要严格落实市局要求,必须安排其专门从事校园安保工作,不得随意减少和调换,确保学校在岗保安配备数量达到《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如发现有违反要求的学校,市局将在教育教学工作督导评估中,对该校的安保评估指标实行一票否决;校园监控未实现全覆盖的学校,要进一步加大人防力度,确保校园安全;根据上级文件规定,每名校园保安都应配备橡胶棍、催泪器(辣椒水)、钢叉、钢盔、防割手套、防刺服等基本防护器械,请立即开展自查,按照本单位应配备的保安人数配齐相应的安保器械。已经配齐的学校要经常性对物防器械进行检查,有损坏的要及时维修、更换。同时要加强安保器械的管理,合理保管放置安保器械,既要防止无关人员乱拿乱用出现安全事故,又要保证出现安全事故时能够第一时间应急使用。(烟台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