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市近1800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了逾60%的地

21.11.2014  11:09

  已建成10个蔬菜大棚,计划再建60-80个大棚,利用耕地约60亩,这就是“农场主”黄建中目前所管理的资产。黄建中既是龙口市北马镇九甲村村民,也是绿蕾果蔬合作社的负责人。

  “我们主要种茄子,这几年平均价格每斤1块8毛左右,一个大棚种植3600棵,净收入十几万元。”黄建中说。

  以黄建中的合作社为代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成为龙口市的“种地大户”。统计数据显示,全市包括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规模种养大户在内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量接近1800家,其经营面积占到龙口市耕地总面积的60%以上。

  龙口市农业局局长韩瑞龙说,土地流转体系的完善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迅速的一大原因。该市建立健全了市镇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网络,为当事人提供流转信息收集发布、土地价格指导协调、合同登记备案等相关服务,加快了承包经营权向新型经营主体规范有序流转。

  “这对新型经营主体和农户来说,实际上是双赢。”该市主要负责人认为。龙口自古经商文化浓厚,涌现出一批农业龙头企业。但龙口市耕地面积仅为26万亩,农业资源相对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企壮大。

  “土地流转增强了企业发展的基础,有的企业甚至在总结本地流转经验的基础上,将生产基地扩展到了省外,这进一步增强了企业的竞争力。”韩瑞龙介绍,该市64家农业龙头企业2013年实现销售收入226亿元,其中过亿元的达到37家。

  农户们也同样可以从中获益。龙口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组织带动农户近10万户,据该市农业局初步统计,其所覆盖农户的人均收入水平比当地普通农民的人均收入水平要高出20%以上。还有将近1万多名农村劳动力则转投到二三产业的生产经营,“这对城镇化和产业升级都是利好。”韩瑞龙认为。

  该市财政每年还将拿出100多万元专项引导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品牌创建、标准化基地建设等方面的支持扶持力度。(大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