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2025年建成“10分钟健身圈”
12月5日,第57次菏泽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出台了《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菏泽市体育产业发展目标,到2025年基本建立起与该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旅游等产业高度融合,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特色鲜明的体育产业体系和体育消费市场,体育产业总规模超过200亿元。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2平方米,体育健身设施更加完善,城市社区建成10分钟健身圈,新建社区和乡镇、行政村公共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占全市总人口的40%以上。
重点建设一批中小型体育场馆
单位要把职工健身列入工作计划
《意见》提出,菏泽市将积极营造全民健身氛围,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要把职工健身列入工作计划,积极建设职工室内健身设施,认真落实工间操制度,倡导每周健身3至4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确保学生校内每天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每名学生掌握2项以上体育运动技能。
加快建设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编制《公共体育设施布局规划》和《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划》,合理安排用地需求。科学合理布局体育设施,重点建设一批便民利民的中小型体育场馆、公众健身活动中心、户外多功能球场、健身步道、自行车道等场地设施。积极改造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等用于体育健身。充分利用郊野公园、城市公园、公共绿地及城市空置场所等建设贴近群众的体育设施。鼓励基层社区文化体育设施共建共享。到2025年,市建有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和全民健身中心,各县区建有体育场、体育公园、全民健身中心,乡镇(街道)建有多功能运动场地,社区、行政村建有居民体育健身工程。
大力发展体育社会组织。鼓励发展各类体育社会组织和基层民办非营利性体育俱乐部,不断完善群众身边的健身组织。到2025年,市级体育单项协会数量达到38个以上,县级体育单项协会数量达到280个以上,乡镇(街道)体育健身组织和各类民办非营利性体育俱乐部数量达到1500个以上。
打造一批全国性特色品牌赛事
新建居住区配建室内外健身设施
《意见》提出,菏泽市将引入市场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市场资源参与举办体育竞赛,推动政府主导办赛向社会化、市场化办赛转变。选择武术、摔跤、拳击、足球等项目进行改革试点,积极推动企业、俱乐部和学校举办或联办运动队,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竞技体育发展,鼓励建立青少年训练营、体育俱乐部等机构,探索发展具有菏泽特色的竞技体育。积极引进培育精品赛事和传统高水平赛事,结合实际打造一批有吸引力的全国性、区域性的特色品牌赛事,进一步提升海峡两岸中华传统武术邀请赛等赛事水平。丰富业余体育赛事,鼓励县区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学校等广泛举办各类体育比赛。
加强群众体育运动指导,推广“运动处方”、“营养处方”,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科学健身、运动防护、伤病救治能力。积极研发运动康复技术,鼓励社会力量开办体质测定、健康咨询和运动康复等各类机构。
在政策措施上,设立市级体育产业发展引导基金,鼓励有条件的县区设立县区级体育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强化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将全民健身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安排一定比例的体育彩票公益金等财政资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积极支持群众健身消费,引导经营主体提供公益性群众体育健身服务。新建居住区和社区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配套群众健身设施,并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