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公布2016年第三批终生禁驾人员名单 11人上榜
07.09.2016 21:03
本文来源: 山东省新闻
鲁网9月7日讯 (记者 杜伟)为贯彻落实省政府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深入推动重点车辆、重点隐患、重点违法“大排查、大整治”集中行动,推动提升全社会道路交通安全法制意识,根据省厅交管局统一部署,枣庄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向社会公布了第三批11名终生禁驾人员名单。
据了解,这11名被终生禁驾人员属于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饮酒后或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两种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百零一条规定,由公安机关作出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决定。
公布终生禁驾人员名单,主要是为了警示教育驾驶人要进一步提高交通参与的法治意识、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时刻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切实保证自己及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目前,枣庄市公安机关根据省公安厅《关于细化目标任务进一步做好道路交通事故预防重点工作的通知》,正在开展“防风险、严管控、保安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攻坚行动。全市公安交警部门将以这次攻坚行动为主线,坚持问题导向,坚守底线思维,全面加强大货车、大客车、危化品运输车、校车、低速载货汽车、变型拖拉机等车辆的安全监管,严查严处酒驾、毒驾、超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闯红灯、准驾车型不符等严重违法行为,全力确保枣庄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本文来源: 山东省新闻
07.09.2016 2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