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挂牌督办哈尔滨"1·2"火灾等4起重大事故

07.01.2015  16:29

  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最高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厅近期已将北京清华附中“12·29”在建工地脚手架倒塌事故、广东佛山富华机械制造有限公司“12·31”爆炸事故、黑龙江哈尔滨市“1·2”火灾事故,以及云南大理巍山县“1·3”火灾事故等4起重大事故作为重点案件进行挂牌督办,严查事故背后可能存在的渎职等职务犯罪。

  岁末年初,国内接连发生数起重大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恶劣社会影响。这几起事故分别是:2014年12月29日上午,北京清华附中在建体育馆工程工地脚手架倒塌,造成10人死亡、4人受伤;2014年12月31日9时许,广东省佛山市广东富华工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发生气体爆炸事故,造成18人死亡、30余人受伤;2015年1月2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北方南勋陶瓷大市场仓库发生火灾事故,造成1幢11层建筑物坍塌,5名消防员牺牲、14人受伤;2015年1月3日,云南省大理州巍山县发生火灾事故,造成600余年的明代古建筑“拱辰楼”全部烧毁。

  上述事故发生后,最高检要求有关检察机关迅速介入事故调查,立足检察职能,严肃查办事故背后可能存在的渎职等职务犯罪,对构成犯罪的涉案人员,要坚决依法查处。

  在把上述事故作为重点案件挂牌督办的同时,最高检渎职侵权检察厅已派重大责任事故调查办公室有关人员赶赴广东等地,具体指导案件办理,北京、广东、黑龙江和云南等事故发生地检察机关及时成立了专案组,第一时间介入事故调查,对事故所涉职务犯罪问题依法独立开展调查。目前,案件各项调查工作正在进行中。(记者 李婧)(来源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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