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各级妇联积极开展“12.4”法制宣传日活动

06.12.2016  22:01

   

12月4日是第三个国家宪法日,也是全国法制宣传日。当天,全省各级妇联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走入直播间、深入社区,集中开展媒体访谈、现场咨询、法律宣讲等法治宣传活动,引导妇女群众自觉学法、知法、懂法,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省妇联主席邢善萍做客山东广播电台《周末说法》栏目,与听众朋友交流了近年来妇联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维护妇女权益法律服务的主要做法和成效,表示下一步将按照省“七五”普法规划要求,加大对与妇女权益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妇女的法治意识,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障妇女权益的法治观念,为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省妇联与省总工会、省残联联合在济南火车站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携手省妇女法律服务团的专业律师团队和大学生志愿者,现场开展普法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

菏泽市妇联设立法律咨询点,向群众发放《反家庭暴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及《妇女健康知识手册》等10余种法律知识宣传册。东营市举办舞前半小时宣讲,草根讲师详细讲解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具体措施,号召群众进行有序家庭沟通,预防和抵制家暴。淄博市周村区妇联组织部队官兵、巾帼志愿者、社区居民和企业职工积极开展“宪法日”送法进社区、进企业普法宣传签名活动。

近年来,省妇联带领全省各级妇联组织广泛开展“建设法治中国·巾帼在行动”普法宣传活动,坚持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利用三八节、六一节、法制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依托遍布城乡的7万多个“妇女之家”,常年开展“普法大讲堂”“送法进社区”“法律进万家”“舞前半小时”等活动,通过面对面咨询、以案说法、开展法治文化活动等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活动5万余场,30多万名志愿者、900多万妇女群众参与活动。《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后,各级妇联组织以“反对家庭暴力 共建和谐家园”为主题,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媒介开展线上线下互动,在全省掀起反家庭暴力法的宣传热潮。与综治、公安、法院、司法等部门,联合出台告诫制度、人身保护令等配套政策45项,与民政部门联合建立反家暴庇护机构77个,救助妇女327人次,切实维护了妇女的合法权益。畅通妇女诉求渠道,通过12338妇女维权热线和基层妇女维权服务站为妇女群众提供法律咨询1万余人次,法律援助3200余件,心理疏导、纠纷调解1万余件,努力解决联系妇女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有效维护了妇女权益。

                                                                        (省妇联权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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