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6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济建质安字〔2016〕15号
关于印发《2016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济建质安字〔2016〕15号
各县(市)区、高新区建委(建设局),各建筑施工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决策部署,按照济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城乡建设委制定了《2016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围绕“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活动主题,周密筹划,精心组织,认真抓好落实,务求活动取得实效。
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5月26日
2016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第十五个“安全生产月”活动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经我委研究决定,组织开展以“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活动为主题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安全生产月”活动部署,紧紧围绕“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活动主题,结合我市当前实际情况,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正面宣传为主,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长效保障机制,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等预防工作,切实增强各级管理人员安全法治意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推进安全生产文化建设。
二、任务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发展主体宣讲活动,深入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全民安全文明素质。通过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进一步增强建筑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通过弘扬安全文化,夯实安全基础,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增强建筑施工人员的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执法检查,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活动安排
围绕活动主题,利用一个月时间,分时间分阶段分步骤集中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 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6月上旬)
围绕“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活动主题,深入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学习贯彻国家安全监督总局、中共中央宣传部等8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全社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意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各单位、各部门全覆盖。在所有在建工程施工现场,采取张贴主题宣传画、海报挂图,悬挂横幅、标语,开办墙报、黑板报,设置宣传栏,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广告等形式,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和防范技能。同时,组织开展安全发展主题演讲活动,进一步弘扬正气、激发正能量,增强企业安全文明施工意识,提高安全文明施工水平。
(二)组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培训(6月中旬)
积极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单位骨干人员培训班,对建筑施工单位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一线从业人员等进行集中培训和考核,通过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方面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督促各施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和专业特点,开展安全应急预案培训、演练、评估等一系列活动,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方案,加强应急基础建设,增强应急意识,掌握处置要点,提高科学施救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能力。要求每个建筑工地编制应急救援预案,以实地演练、桌面演练等形式开展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工作,提高建筑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
(三)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6月下旬)
认真分析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以及易发生事故的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制定有针对性的监控措施和解决方案,深入建筑工地开展专项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对各企业开展 “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进行督查,加大对重大危险源及易发事故环节监控力度,重点对脚手架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深基坑工程、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检查,确保隐患治理有效、到位,做到隐患不排除不生产、不安全不生产。
四、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见附件),负责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要成立相应机构,具体负责本辖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实施。各施工单位应健全专门的工作组织,保证经费投入,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人员到位,切实将各项活动真正落实到实处。
(二)营造氛围、务求实效。各施工单位紧密结合实际,围绕“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活动主题,周密策划部署,突出活动主题,充分利用企业网站、微博、微信、户外电子屏等各种宣传平台,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进度、创新做法、安全实效等工作典型案例的宣传报道,提高活动的影响力和企业效应。同时,要求施工单位制定科学合理的活动方案,积极创新活动内容、形式,切实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工作整体部署,确保活动开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加强监督、认真总结。宣传月期间,市城乡建设委将每周调度各施工企业工作推进情况,各企业要指定专门联络员,每周四报送一次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结合“大快严”集中行动,对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督导,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推动活动不断深入。活动结束后,各施工企业需将“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总结、图片音像等材料于2016年6月29日前报送至市城乡建设委“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杨一伟 刘文海
电话(传真):66605661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5月26日
附件:
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安全生产月”活动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蒋向波 济南市城乡建设委主任
副组长:武兆军 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副主任
成 员:魏 涛 济南市城乡建设委质量安全管理处处长
高树金 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建筑业管理处处长
马洪涛 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工程建设管理处处长
刘其贤 济南市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站站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