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关于深入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应急演练专题行活动的通知 鲁安监函字[2016]55号
现将《全国安全生产月组织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关于深入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应急演练专题行活动的通知》(安组委办 [2016]6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请你们认真学习贯彻《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和行业安全生产特点,制定应急演练计划,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应急管理责任,督促有关部门和企业扎实开展应对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演练活动,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全民应急意识。
各市安监局于7月10日前,将应急演练专题行活动工作总结报告报省安监局应急中心。
联 系 人:崔建军
联系电话:0531-81792219(传真)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5月27日
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委员会办公室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关于深入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应急演练专题行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推进全国安全生产应急演练专题行活动(以下简称“应急演练专题行活动”)广泛深入开展,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6〕1号)要求,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应急演练专题行活动的重要意义
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是发现和改进应急管理薄弱环节的重要抓手,是明确应急职责、完善应急准备的重要举措,是宣传和拓展安全文化、应急文化的有效载体。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应急演练专题行活动的重要意义,不断延伸应急演练内涵,丰富应急演练方式,以应急演练为载体组织开展应急培训、应急宣教、比武竞赛、执法检查等,切实落实应急管理责任,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全民应急意识。
二、扎实开展应急演练专题行活动
(一)各地区、各单位要结合重点行业专项整治和应急预案修订等重点工作,针对汛期和重大活动等重点时段,紧盯工业聚集区或高风险场所(岗位)等重点区域开展应急演练。
(二)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围绕提高指挥决策能力,至少组织指导一次以应急救援指挥为重点,政府主导、部门联合、政企衔接的应急救援指挥演练。矿山企业重点围绕应急保障能力,石油化工和油气管网企业重点围绕风险分析研判和与周边单位应急联动,涉爆粉尘和劳动密集型企业重点围绕人员疏散、现场医疗救护等,高层建筑、轨道交通等城市建设运行部位重点围绕公众参与、逃生引导等,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应急演练活动。其他企业要结合本单位风险特点,全面开展车间、班组一线员工应急演练。各矿山、危险化学品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要重点组织开展以灾情研判、风险防控、现场处置等提高专业应急救援能力为目的的应急演练。
(三)各地区、各单位要把应急演练评估作为应急演练的一项重要内容,强化评估的组织实施,推动应急管理工作持续改进。
三、确保应急演练专题行活动取得实效
(一)各地区、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详实可行的活动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强化保障措施,确保应急演练专题行活动有序、有效开展。要充分发挥安委办的组织、协调和指导作用,调动各行业主管部门的积极性,形成统一协调、各司其责的工作格局;要加强情况跟踪、督查考核,推动应急演练专题行活动扎实深入开展。要在组织应急演练专题行活动的基础上,将应急演练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深入广泛开展,不断推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创新发展。
(二)各地区、各单位应加大应急演练专题行活动宣传力度,要邀请主流媒体,全程采访报道典型应急演练活动;要收集整理应急演练视频、图片等资料,集中在主流网站、微博、微信平台推送应急演练专题报道;要制作应急科普知识等宣传资料,面向公众开展应急知识宣教普及,使社会公众了解防灾避险知识,掌握自救互救能力;要以应急演练专题行活动为契机,开展应急演练理论、技术等方面的创新研究。
(三)各地区、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应急演练专题行活动工作总结,按照《关于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工作情况报送制度的通知》(应指信息〔2015〕1号)要求,将2016年下半年应急演练计划于7月15日前报送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安全生产月期间,每周五报送应急演练活动开展情况。报送材料包括活动情况电子文本、视频(分辨率大于1280像素×720像素,格式为MP4、MPG2、AVI、MTS)、照片(分辨率不低于1920像素×1080像素,格式为JPG、PNG、PSD)等。
联系人及电话:吴志岭、刘倩,010-64463882、64463875(传真)。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委员会办公室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201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