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31批次中药饮片质量抽检不合格的通告(2017年第7期)

30.10.2017  23:12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通   告

2017年 第87号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31批次中药饮片质量抽检不合格的通告(2017年第7期)

  经青岛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淄博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等8家药品检验机构检测,标示为亳州市豪门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等22家企业生产的31批次中药饮片不合格。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标示为亳州市豪门中药饮片有限公司、菏泽健民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湖北道地药材科技有限公司、安国市祁澳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潍坊海王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安国市普天和中药饮片有限公司、芍花堂国药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百合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山东鄄城志远中药饮片有限公司、荆门市瑞康药业有限公司、亳州市中药饮片厂、亳州金芍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亳州达仁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安徽人民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安徽友信药业有限公司、安徽孟氏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安徽省金芙蓉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临沂康宇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山东舜生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安徽九合堂国药有限公司、安徽美誉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亳州中和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白及、地龙等22个中药饮片31批次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性状、鉴别等(详见附件)。

  二、相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抽检不合格药品已采取查封、扣押、暂停销售、产品召回等控制措施,并依法对有关生产企业、被抽样单位进行了立案查处。

  三、对于不合格产品及相应企业,相关市局要加强监管,督促企业查明问题原因,制定落实整改措施,切实消除风险隐患。

        特此通告。

     附件:31批次不合格中药饮片名单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