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一证合一,登记信息共享(齐鲁晚报 2017-09-06 A04版)
三十一证合一,登记信息共享
齐鲁晚报 2017年9月6日 A04版
5日上午,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9月1日起,我省在原本“五证合一”的基础上,首批将涉及11个部门的26项涉企证照事项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实现“三十一证合一”,截止到9月4日,全省核发“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共346个。
31个涉企证照事项 只需填一张表格
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郭际水介绍,从9月1日起,在全面实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和个体工商户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的基础上,将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类的一般经营项目涉企证照事项,以及企业登记信息中政府部门管理需要的涉企证照事项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实现“多证合一、一照一码”。
整合事项将实行动态管理,第一批将涉及11个部门的26项涉企证照事项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实现“三十一证合一”。对暂未纳入第一批改革范围的涉企证照事项,将结合“放管服”改革的深入推进,成熟一批、整合一批,逐步把更多符合整合条件的涉企证照事项纳入“多证合一”改革范围。
已按照“五证合一”登记模式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需要重新申请办理“多证合一”登记。由登记机关将相关信息共享给被整合证照涉及的有关部门。
这次“多证合一”改革是一次整体性改革,涵盖了各类市场主体,但是改革所涉及的证照事项仅针对非行政许可类事项,不是每个市场主体都必须办理,而是根据申请人经营需要选择办理。
今后,各级企业登记窗口将全面实行“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的工作模式。企业申请人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时,只需填写“一张表格”,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在申请表上勾选企业需办理的涉企证照事项即可。
一个部门办理 多个部门互认
“多证合一”改革后将大幅缩短企业从筹备开办到进入市场的时间,工商部门将直接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其他部门不再核发被整合的证照,而是通过与工商部门共享相关登记信息获取企业情况、满足管理需要,实现“让信息多跑路,让企业少跑腿”,为促进就业创业降低门槛。
凡是能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的信息和前序流程已收取的材料,不再要求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再要求申请人和其他单位重复提交;凡是应由行政机关及相关机构调查核实的信息,由部门自行核实,实现相同信息“一次采集、一档管理”,建立“一个部门办理,多个部门互认”的“多证合一”登记新模式。
郭际水介绍,截至2017年8月底,全省实有市场主体764.1万户,比改革前增长80.1%;其中实有企业213.4万户,比改革前翻了一番,增长127.4%。
改革3年多来,全省平均每天新登记市场主体3962户,远高于改革前的1716户。新设小微企业活跃度达73%,改革的红利效应充分显现。(记者 张召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