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将组建800支校园足球队 3.5万名青少年逐梦绿茵场

28.10.2015  10:40

  日前,济宁市出台《济宁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计划(2015—2017)》。到2017年,全市将创建60所国家级、100所省级、300所市级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组建800支校园足球队伍,吸引3.5万名青少年学生参加各级各类校园足球培训和竞赛活动。

  逐步完善校园足球三级联赛体系自2015年起,每学年举办一届济宁市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完善“市长杯”、“县长杯”、“校长杯”校园足球三级联赛体系。到2017年,基本完成济宁市校园足球竞赛体系建设,与国家和省级校园足球竞赛机制、人才培养机制相衔接,建立校园足球赛事管理服务系统,实现对校园足球校内、校外赛事的宏观管理和服务。

  成立济宁市青少年校园足球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校园足球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及分类指导,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市体育局、市文广新局、团市委分管负责人为成员,为校园足球提供“人、财、物”及政策方面扶持。

  放宽足球教师学历要求,可引进高水平外籍教师校园要充分利用大课间、课外活动及节假日组织青少年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足球文化活动,组织以校园足球为主题的趣味赛、对抗赛等活动。同时,开展足球名宿、足球明星进校园、青少年足球夏令营等活动,在校园内掀起“爱足球”、“踢足球”、“看足球”的热潮和氛围。

  加大师资力量投入,每个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要确保配置不少于2名足球专项体育教师。各县(市、区)切实解决校园足球师资不足问题,鼓励现有体育教师和有足球特长的其他学科老师任教;调整足球教师录用标准;放宽学历要求,鼓励学校优先录用足球教师;聘用优秀退役运动员承担校园足球课余训练;聘请现役运动员、教练员和足球专业的大学生担任学校的足球社会指导员。按照教育部“校园足球海外引智计划”要求,各县(市、区)可根据当地实际,引进足球发达国家高水平外籍教师。2015年至2017年,每年举办规模不低于150人的足球专项培训班。

  有条件的学校可编制“足球教材”市、县教育部门在教育经费项目安排中应保证校园足球发展所需资金,并将其用于改善场地、组织校园足球竞赛、添置教学设备等方面。建立校园足球评估制度,研究制定济宁市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综合评价标准。学校落实体育教师(教练员)工作量待遇,提高校队学生训练装备和伙食补助。有条件的中小学校可编制适合本校实际的小院足球校本教材,制定足球教学计划,把足球基本知识、足球游戏等内容落实到体育课教学中,不断提高足球教学质量。

  在全面实施校方责任险的基础上,积极完善政府政府购买学生体育运动伤害险的办法,建立学生运动意外伤害事故第三方调解机构,提升校园足球安全保障水平,解决学校、学生和家长的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