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生态环境厅:10月地表水考核水质优良环比改善2.4%

26.12.2019  02:40
近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通报了10月全省水环境质量。10月当月,全省83个国控地表水考核断面中,水质优良(Ⅰ—Ⅲ类)比例回升至56.6%,未达到年度约束性指标要求(不低于57.8%),差于去年同期10.8个百分点,环比改善2.4个百分点;劣Ⅴ类水体控制比例为1.2%,达到并优于年度约束性指标要求(不高于3.6%),优于去年同期2.4个百分点,环比改善2.4个百分点。16市中,济宁、菏泽、潍坊、济南、烟台5市水质优良水体比例未达到年度目标(烟台主要因河流断流造成),临沂、青岛、威海、聊城4市优于目标要求;各市劣Ⅴ类水体控制比例均达到年度目标,济南、聊城2市优于目标要求。

   鲁网12月25日讯 近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通报了10月全省水环境质量。10月当月,全省83个国控地表水考核断面中,水质优良(Ⅰ—Ⅲ类)比例回升至56.6%,未达到年度约束性指标要求(不低于57.8%),差于去年同期10.8个百分点,环比改善2.4个百分点;劣Ⅴ类水体控制比例为1.2%,达到并优于年度约束性指标要求(不高于3.6%),优于去年同期2.4个百分点,环比改善2.4个百分点。16市中,济宁、菏泽、潍坊、济南、烟台5市水质优良水体比例未达到年度目标(烟台主要因河流断流造成),临沂、青岛、威海、聊城4市优于目标要求;各市劣Ⅴ类水体控制比例均达到年度目标,济南、聊城2市优于目标要求。

  1-10月份,全省83个国控地表水考核断面中,有51个水质为优良(Ⅰ-Ⅲ类),占61.4%,达到并优于年度约束性指标要求(不低于57.8%),差于去年同期6.1个百分点;无断面水质劣于Ⅴ类,达到并优于年度约束性指标要求(不高于3.6%),优于去年同期1.2个百分点。16市中,济宁、菏泽2市水质优良水体比例未达到年度目标,济南、青岛、德州、临沂、聊城5市优于目标要求;16市劣Ⅴ类水体控制比例均达到年度目标,济南、青岛、潍坊、聊城4市优于目标要求。

  2019年10月,全省16市中,水环境标准达标指数最好的分别是青岛市(0.999)、聊城市(0.997)、日照市(0.997),最差的分别是菏泽市(0.829)、枣庄市(0.850)、济南市(0.855)。与上月相比,青岛市、聊城市、日照市改善较为明显,济南市、潍坊市、东营市下降情况相对突出。

  10月当月,全省共有12个地表水断面水质未达到年度考核目标要求:其中,国控断面6个,主要涉及济南(2个)、菏泽(1个)、临沂(1个)、潍坊(1个)、济宁(1个)等5市;国控入海断面1个,位于烟台;省控断面5个,涉及东营(2个)、滨州(2个)、枣庄(1个)等3市。

  1-10月份,全省共有8个地表水断面均值水质未达到年度考核目标要求:其中,国控断面4个,主要涉及济宁(2个)、临沂(1个)、菏泽(1个)3市;国控入海断面1个,位于青岛市;省控断面2个,主要涉及枣庄(1个)、滨州(1个)2市。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上,1-10月份,全省52个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中,除丁庄水源地水库受地质原因影响硫酸盐和总硬度超标外,其余51个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达标率为98.1%,达到年度目标要求。

  黑臭水体整治上,截至10月底,根据各级住建、城管、水务等黑臭水体整治主管部门上报自查情况,16设区的市城市建成区166个黑臭水体中,160个已整治完成整治工程,完成率为96.4%,整体符合国家年度目标要求(省会及计划单列市、全省平均均不低于90%)。全省县城(含县级市)建成区排查确定的104个黑臭水体中,已有102条完成整治方案编制,73条完成整治工程,完成率为70.2%,达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要求。目前,2019年度省级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已基本结束,正在以市为单位整理检查情况报告,后续我厅将联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梳理,并交由各市“拉条挂账、限期解决”,推动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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