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获2016年度中央产粮(油)大县奖励18.6亿元

16.06.2016  20:30

 

近日,我省获2016年中央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186037万元,奖励金额和受奖县数与上年基本持平。目前,奖励资金已按要求拨付到位。

按照近5年平均粮食产量大于4亿斤,且粮食商品量大于1000万斤等标准,并以粮食商品量、产量、播种面积、绩效评价为分配因素,我省共96个县直接纳入2016年全国常规产粮大县奖励范围,共获奖励资金165430万元。常规产粮大县奖励资金作为一般性转移支付,由县级人民政府统筹安排使用。在常规产粮大县奖励基础上,我省平度、齐河、陵城、曹县、郓城5县,近5年平均粮食产量或商品量居全国前100名,入围全国超级产粮大县,增加奖励8047万元。奖励资金用于扶持粮油生产和产业发展,特别是用于“粮安工程”中粮食危仓老库维修改造支出。

按照“突出重点品种、奖励重点县(市)”原则,以近3年平均油脂(含花生、大豆、棉花、油菜籽)产量为依据,我省56个县分享奖励资金12560万元。奖励资金按规定用于油料生产和产业发展,特别是用于支持油料收购、加工等方面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