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领导出席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推介暨新闻发布会

03.12.2015  11:28

秦柯同志就推进PPP模式有关工作作简要介绍

发布会现场

2015年12月2日(星期三)下午2:30,省财政厅、省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联合举办山东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推介暨新闻发布会。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政府新闻发言人王世农主持会议。省财政厅厅长于国安、副厅长文新三,省发改委副主任、省区域办常务副主任秦柯,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副行长肖龙沧出席发布会,介绍全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开展情况,以及今后深入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的措施打算,并举行PPP项目现场推介活动。参加会议的新闻媒体有中央驻鲁新闻单位、香港新闻媒体驻鲁分支机构、省直及济南市主要新闻单位。以及省直有关部门、省属有关企业、驻济部分金融机构负责同志;各市财政、发改、人民银行中心支行负责同志;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签约项目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分管负责同志;项目实施机构和社会资本(企业)方代表;驻济部分新闻机构、咨询服务机构代表。

秦柯同志围绕我委创新投融资机制、推进PPP模式有关工作作了简要介绍。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增长速度从高速转向中高速,经济运行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与全国一致,我省也面临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投资增速放缓、市场有效需求不足等困难。无论是稳增长,还是提高公共服务水平,都迫切需要进一步创新投融资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投资,推动各类资本相互融合、优势互补,促进稳增长、调结构、补短板、惠民生。为此,国家陆续出台系列政策措施,鼓励和引导政府和社会资本开展广泛合作。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要求省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制定具体政策意见,加快构筑有政策保障、项目储备、协同推动的PPP工作体系。省发改委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和省政府工作部署,主动作为,迅速行动,积极推广PPP模式,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是加强政策引导。 会同省有关部门代省政府起草了《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实施意见》,今年5月27日以鲁政发〔2015〕12号印发实施。《意见》确定了9大重点领域、9项支持政策和15条实施细则,在破除市场进入壁垒、建立投资收益合理回报机制、完善价格形成机制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创新举措,为全面推广PPP模式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

二是强化储备推介。 建立了全省PPP项目库,储备项目487个,总投资3749亿元,其中72个项目已纳入国家发改委项目库,在国家层面向社会公开发布。今年10月19日,在国家发改委、国家工商联联合举办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推介会上,我省作为全国七省代表之一,向全国知名民营企业家公开推介PPP项目30个,涵盖基础设施、市政建设、社会民生、文化金融和生态环保五大领域,计划总投资2069亿元。

三是开展试点示范。 省发改委把一些投资大、周期长的重大项目作为突破口,对PPP模式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尝试。比如济青高铁项目,通过采取提高票价、电价优惠,利用土地开发收益补偿项目建设等措施,吸引几十家国内外投资机构和企业会商洽谈,落实近39亿元股权资金参与项目建设。铁路沿线的潍坊市采用PPP模式筹集35亿元建设资金,滨州市采用PPP模式,落实了境内15亿元征迁资金。同时,我们积极争取荣成市、武城县、郓城县列入国家县城深化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试点县。

四是拓宽融资渠道。 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6740万元,用于支持我省PPP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和试点县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带动作用。进一步加强与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沟通合作,鼓励加大对PPP项目的信贷和融资支持。此外,省发改委还开展了主动上门推介PPP示范项目、广泛开展PPP调研、举办PPP专题培训等一系列工作。

我委将进一步推动职能转变、完善配套政策、细化制度设计,加大PPP模式推广力度,更好地发挥社会资本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一是加大宣传推介力度。 加快搭建PPP项目推介“一库一平台”,继续充实完善项目储备库,搭建信息和政策发布平台,通过召开项目对接会、发布项目清单等方式,积极推介PPP项目。近期,我们将围绕重大基础设施等领域再筛选一批PPP项目向社会公开推介。利用平台在全省广泛宣传推广PPP模式的重要意义,做好政策解读,发布典型案例,通过舆论引导,促进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为全省推进PPP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二是细化完善政策体系。 围绕国家有关部委出台的水利、交通等领域鼓励引导社会投资的具体意见,协商相关部门加快研究制定分领域实施细则,完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办法和操作规程,进一步明确实施主体、建立联审机制,在项目遴选、伙伴选择、合同管理、绩效评价、退出机制等方面细化配套政策措施,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实现社会资本既能进得来,又能留得下,保证有收益、干得好。

三是进一步强化服务引导。 通过争取国家发改委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国家专项建设基金,鼓励发行企业债券等多种渠道,优先支持PPP项目,发挥政府投资“催化剂”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建设。鼓励和支持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以及融资担保机构参与项目策划、融资建设和运营,为PPP项目拓宽多元化、可持续的融资渠道。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核效率,会同有关部门加快推进规划选址、环境评价、用地预审、审批核准等前期工作,推动项目规范有序运行,切实为PPP项目和合作企业提供实实在在的支持和优质高效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