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公开征集有机化工等重点行业有机废气(VOCs)污染治理及监控技术供方单位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关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整治工作部署,大力推进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VOCs污染治理, 降低VOCs的排放总量,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经研究,拟于6月下旬召开山东省有机化工等重点行业有机废气(VOCs)污染治理及监控技术交流暨供需对接洽谈会(以下简称“交流洽谈会”),组织省内列入VOCs治理规划项目的有机化工等重点行业VOCs污染源企业及各市环保局相关业务负责人参加。现公开征集国内外从事有机化工等重点行业VOCs污染治理及监控业务的环保工程公司、设备生产及服务企业参加交流洽谈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从事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VOCs污染治理及监控业务的专业环保工程公司、技术依托单位和服务企业;
(二)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
(三)拥有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VOCs污染治理及监控技术或设备,并具有在上述领域内2项以上工程实例。
二、筛选流程
(一)有参会意向的技术供方,请填写技术供方企业报名表(见附件),于5月25日前报送省环保技术服务中心;
(二)组织专家和管理人员对报名企业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组织专家现场考察、评估;
(三)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参加会议的技术供方单位,公示5天无异议后确认;
(四)6月10日前发出参会邀请,办理参会手续。
联系人:省环保技术服务中心,宋晶、霍庆龙
电 话:0531-82910878
传 真:0531-66957697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港西路1777号
邮 编:250102
附件:有机化工等重点行业VOCs治理及监控技术供方企业报名表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