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办法

山东省民族事务委员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1 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筹备设立、合并、 民族宗教局

省宗教局完成2014年宗教教职人员备案和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工作

      日前,省宗教局对2014年下半年省道协、省伊协、省天主教两会、省基督教两会提交的新增教职人员认定备案申请进行了认真审查,同意对道教32人、伊斯兰教13人、天主教3人,基督教54人,共102名教职人员进行备案。同时,注销天主教备案教职人员5人,并根据《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办法》,对省佛协一直属寺院的住持进行了任职备案. 民族宗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