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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坚决遏制烟花爆竹事故的紧急通知 鲁安办明电〔2016〕2号
各市政府安委会,省有关部门:
现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坚决遏制烟花爆竹事故的紧急通知》(安委办明电[2016]2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通知要求和1月21日、2月6日全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两起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较大事故的通报》(鲁安办发〔2016〕2号)、《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河南省开封市通许县通安烟花爆竹有限公司“1.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