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法》本月起正式实施 民间中医高手可持证上岗
备受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以下简称《中医药法》)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中国首次从法律层面明确中医药的重要地位、发展方针和扶持措施,为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法律保障。即日起,民间中医有望“转正”、中药材质量将得到全程监管,整治虚假“神医”有法可依……
1日,在接受南方日报记者独家采访时,省卫生计生委党组成员、省中医药局局长徐庆锋表示,中医药法的实施,将推动中医药产业的快速、健康发展,也将提升中医药的影响力。“我省明确提出到2020年要成为中医药综合实力全国领先的中医药强省。《中医药法》将进一步推进广东中医药强省的建设”。
●南方日报记者 曹斯
通讯员 粤杏林
民间“绝活”得到传承
“在民间,有许多中医‘高手’就是通过师承的方式成长起来的,他们从祖辈那里继承了许多确有疗效的中医疗法。但他们没有接受现代意义的中医药学历教育,不能像大学毕业生那样取得医师执业资格,在医院里开展诊疗活动。”徐庆锋说,《中医药法》在充分考虑医疗安全风险的基础上,对师承方式学习中医和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开辟了通过实践技能及效果考核即可获得中医医师资格的新途径。
这意味着日后成为中医医师将有两条路可走:一是医药院校培养的学生,通过中医医师资格考试,并进行执业注册;二是规范师带徒的人员和确有医术专长的人员,他们需要至少两名中医医师推荐,经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实践技能和效果考核合格后,按照考核内容进行执业注册。专家认为,这对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壮大基层中医药服务队伍、方便人民群众就医具有重要意义。
徐庆锋透露,早在2015年,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13〕17号),广东省开展了“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考核,共有899人参加,639人通过了考核并纳入乡村医生管理。2016年,根据《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卫生部第52号令)又开展了“中医药确有专长人员”考试,全省1434人报名,最终有402人通过了考核,总通过率为28%。这402人均可以参加国家执业助理中医师的考试,为他们打通了一条拥有医师执业资格的通道。
还有的民间中医年事已高,他们的“绝活”面临后继无人的危机。“广东一直致力于民间中医药疗法的抢救、挖掘和推广。在这里有一批‘无证’的师傅,带着一批‘有证’的徒弟,传承着民间中医‘绝活’。”徐庆锋说,这些师傅都来自于“杏林寻宝”活动。从2009年开始,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指导下,广东省中医院与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国中医药科技开发交流中心等单位,举办了8届“杏林寻宝”活动,深入整理挖掘散落民间的中医药适宜技术、单方验方和特色疗法。
“通过广泛海选、评估考核、鉴宝演示,广东省中医院引进40项确有疗效的特色疗法,培养院内继承人283人次,为其中13名老师建立了名医工作室并给予经费扶持,为其中6项特色疗法组建了中医特色疗法专业小组,让这些疗法更好地服务群众。”徐庆锋说。
整治虚假“神医”有法可依
《中医药法》明确,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对中医药作虚假、夸大宣传,不得冒用中医药名义牟取不正当利益。
《中医药法》主要规定了6类违法行为。一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未履行本法规定职责的;二是中医诊所超出备案范围开展医疗活动的;三是经考核取得医师资格的中医医师超出注册的执业范围从事医疗活动的;四是举办中医诊所、炮制中药饮片、委托配制中药制剂、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当备案而未备案,或者备案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五是未经许可发布中医医疗广告或发布内容与审批内容不相符的;六是在中药材种植过程中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