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菲律宾共和国联合声明

22.10.2016  01:03

   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菲律宾共和国联合声明

  (2016年10月21日 北京)

  一、应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邀请,菲律宾共和国总统罗德里戈·罗亚·杜特尔特于2016年10月18日至21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了国事访问。

  二、访问期间,习近平主席同杜特尔特总统在亲切友好气氛中进行了富有成果的会谈,就双边关系及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深入交换了意见。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分别与杜特尔特总统举行了会见。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与杜特尔特总统共同出席了中菲经贸合作论坛开幕式并致辞。

  三、双方认为,中菲人民之间传统友谊历史悠久。双方同意两国人民之间的相互理解和友谊至关重要,将共同致力于巩固两国人民之间的传统友谊。

  四、双方同意自建交以来中菲关系发展顺利,在诸多合作领域取得显著进展,造福了两国和两国人民。

  五、双方同意进一步丰富建立于相互尊重、真诚、平等和互惠互利原则基础上的双边关系,这也有利于本地区的和平、稳定与繁荣。

  六、双方重申了1975年中菲建交公报及其他文件所包含的原则,其中包括通过和平方式解决争端的原则和菲方恪守一个中国政策。

  七、双方重申了两国伙伴关系和对争取有益于两国人民的可持续发展、包容性增长的共同愿望,一致认为此访具有里程碑式意义,将为两国关系注入新动力,给两国人民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双方将携手努力,推动两国致力于和平与发展的战略性合作关系健康稳定发展。

  八、双方认为保持高层交往对促进双边关系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九、双方欢迎访问期间签署的诸多合作协议和谅解备忘录(见附件)。

  十、双方表达了在诸如教育、金融、海关、体育等其他领域签署合作协定和谅解备忘录的意愿。

  十一、双方重申现有中菲双边对话机制对增进理解、拓展合作、增强双边关系的重要性,同意恢复两国外交磋商、领事磋商、经贸联委会、防务安全磋商、农业联委会、科技联委会及其他双边对话机制。

  十二、双方愿鼓励两国高级别政府团组、地方政府、立法机构、政党、民间组织互访,增进沟通交流。

  十三、菲方欢迎中方提议中国驻达沃总领馆将尽快开馆。双方将基于国际实践和互惠原则,并遵循1975年建交公报的原则对双边外交馆舍的最急迫问题优先作出妥善安排。

  十四、双方认识到共同行动打击跨国犯罪的必要性,两国相关部门将根据共同认可的安排,加强在打击电信诈骗、网络诈骗、计算机犯罪、毒品贩卖、人口贩卖、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走私等跨国犯罪方面的交流合作。

  十五、双方反对任何形式的恐怖主义和暴力极端主义,将在包括信息交流、能力建设等方面进行合作,以共同防范和应对恐怖主义和暴力极端主义威胁。

  十六、中方理解并支持菲政府致力于打击毒品犯罪的努力。双方认识到毒品问题给两国人民健康、安全和福祉构成严重威胁,同意加强信息共享,在打击毒品犯罪、预防教育、戒毒康复等方面分享知识技术。

  十七、为加大禁毒行动力度,双方同意建立专案侦办和情报搜集领域的联合行动机制。菲方感谢中方在人员培训和捐赠毒品查缉检验设备等方面向菲禁毒工作提供援助。

  十八、双方承诺根据公认的国际法原则,包括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加强两国海警部门间合作,应对南海人道主义、环境问题和海上紧急事件,如海上人员、财产安全问题和维护保护海洋环境等。

  十九、双方同意继续探讨商签移管被判刑人条约。

  二十、双方同意两军关系是两国关系重要组成部分。为增进互信,双方同意执行好《中菲防务合作谅解备忘录》,加强在人道主义援助、减灾、维和领域的交流合作。

  二十一、双方一致认为双边经济合作发展强劲并仍存在增长空间。双方承诺将通过开展《关于加强双边贸易、投资和经济合作的谅解备忘录》框架下的活动发挥互补优势,不断促进贸易、投资和经济合作,加强两国在优先领域的经济关系。

  二十二、双方认识到《中菲经贸合作五年发展规划(2011-2016年)》所取得的经济和社会成就,并通过签署《关于编制中菲经济合作发展规划的谅解备忘录》表达续签《发展规划》的承诺。

  二十三、双方在减贫领域具有共同意愿,鉴此同意加强减贫实践交流和项目合作。

  二十四、双方表达了在包括基础设施投资、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工业产能等领域共同开展务实合作的意愿。双方同意共同实施的基础设施合作需服从适当招标程序、透明度,符合两国相关国内法律法规和通行的国际实践。

  二十五、双方将在优惠贷款、优惠出口买方信贷、债券、贷款、投资、证券及其他双方同意的如开发性专项贷款等领域加强金融合作。双方愿在亚投行和其他国际和地区银行框架下加强合作。

  二十六、双方愿扩大双边贸易和投资本币结算,协调积极推进清迈倡议多边化等区域金融合作和双边本币互换安排。中方欢迎菲央行有意参与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二十七、双方承诺扩大在包括农业科技和基础设施、农业贸易、灌溉、适应和减缓气候变化、遵循动植物卫生标准等领域的合作。

  二十八、双方同意加强在动植物检验检疫方面的合作,菲方欢迎中方宣布恢复相关菲企业对华出口香蕉、菠萝许可,将继续进口符合中方标准的设施包装的热蒸处理芒果。

  二十九、双方愿共同努力,推动双方在优质杂交水稻种子、农业基础设施、农业机械、进一步发挥中菲农技中心作用及其他同意的领域的合作。中方承诺支持菲方遵照国内法律提升粮食生产能力、培训农业技术人员、发展农渔业和能力建设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