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全面放开住房限购 唯一房售出后再购房算首套
继全面放开楼市限购后,我市房地产市场再次“松绑”。昨日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地方税务局、市规划局联合发布 《关于完善保障性住房和市场多层次需求住房建设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新六条”以促进房地产市场可持续发展。
其中最为引人瞩目的就是“限贷”的松绑,文件指出“出售唯一住房又新购住房的居民家庭偿清原购房贷款后,再次申请住房贷款的,按首套房贷认定”。
我市全面放开住房限购
文件内容:房地产业关系民生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要切实按照“稳增长、保民生、促发展”的总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房地产市场“双向调控”要求,围绕建立新型住房制度的需要,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不再实行住房限购政策。积极支持、引导房地产市场调结构、保刚需、促改善、稳增长,满足居民多层次的住房需求,推动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解读: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于今年7月31日发布消息:自2014年8月1日零时起,对黄岛区、城阳区(含高新区)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放开限购政策;对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套型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含144平方米)的住房放开限购政策,套型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的住房继续执行限购政策。
紧接着9月1日,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再次发布消息:自2014年9月1日起,放开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套型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住房的限购政策。这意味着我市全面放开限购。
限购政策全面放开后,岛城楼市进入了活跃期,开发商也加大了降价促销力度,以期扭转持续了将近一年的滞销局面。随之看房量、开盘量、销售量出现较大幅度的回升,8月全市新房销量突破万套。进入9月,交易量出现上下波动,市场还存在一定的观望情绪。
3年建筹公租房不少于3万套
文件内容:将强化政府住房保障责任,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逐步建立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体,实物保障和租金补贴相结合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统筹解决我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各类人才等中等收入住房困难群体、外来务工人员的阶段性住房需求,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持续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在第三个住房保障发展规划期内(2014-2016年),保障性住房建筹总量不低于3.5万套,其中建筹公共租赁住房不少于3万套,保障性住房供应总量不低于3万套。在推进公租房建设的同时,收购部分商品房屋作为公租房源。
全力推进各类棚户区改造。重点推进集中成片和非集中成片棚户区改造,稳步实施城中村改造,使居民住房条件明显改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趋于完善,2017年以前基本完成10.2万户改造任务。提高棚户区改造的货币化安置比例,鼓励拆迁居民自行选购住房或由征收部门收购、团购房屋作为安置房源。
促进新农村社区建设。每年新开工100个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构建“中心城区-次中心城区-重点中心镇-新型农村社区”的新型城镇体系路线,实现农民就地市民化,农村集聚地就地城镇化。
解读:今年8月1日我市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的意见》和《青岛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2014-2016年)》,文件指出,在我市第三个住房保障发展规划期 (2014-2016年)内,保障性住房建筹总量将不低于3.5万套,其中公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