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男子谎称可办名校入学名额行骗近10万 被判3年
利用一些家长想让自己孩子上“名校”的心理,谎称自己在教育系统有人脉关系……外地来济无业人员张才生(化名)以“孩子入学需要费用”为由,从2名家长手里骗得数万元。近日,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以诈骗罪判处张才生有期徒刑三年零九个月、罚金三万元、退还两名家长经济损失费九万五千元。
现年49岁的张才生是一名来济工作人员,多年的社会经验及人脉关系,认识社会各层各界人士。一次偶然的机会,经朋友得知有人需要给自己孩子办理入学事宜,竟引发了张才生行骗的歪念,以疏通关系需要费用为由,先后骗取2名家长共计95000元的“疏通费”,最终事情败露被警方抓获。
据了解,2013年7月的一天,受害人王成(化名)通过表哥认识张才生,得知张才生在教育局有关系,想请张才生帮忙把就要上初中一年级的孩子介绍进我市某重点中学就读。张才生想了下便一口答应下来,并从王成那里收取了3万元“疏通费”,并给王成出具了收据,证明此费用用于给孩子办理入学事宜。接下来的一段时,让王成没有想到的是,到了同年9月开学的时候,学生们都陆陆续续上学了,而自己的孩子还未能入校,越想越觉得不对劲的王成找到张才生让其退钱不在办理此事,而张才生总是以“不着急、再等等”话语敷衍了事,其随后的一段时间,再去联系张才生时,已经彻底联系不上他了。
无独有偶,同年的9月,又有一名叫郭军(化名)的家长找到张才生帮忙介绍孩子上重点小学事宜,张才生以同样的方式答应下来,并向郭军那里收取了6.5万元的“疏通费”,他还说,三四天后孩子就能去上学了,如果办不了,就退还这些钱。随后的几天,孩子上学事宜未能如期办理,再去联系张才生时早已渺无音讯。
直到2015年6月的一天,郭军在我市某移动公司营业厅遇到张才生,立马报警,将其扭送至公安机关。
经法院审理认为,张才生无视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九个月,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并偿还两位受害人经济损失费共计九万五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