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民族宗教局长会议在济南召开

22.01.2015  19:12
 

1月22日上午,全省民族宗教局长会议在济南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学习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全国民委主任会议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4年度工作,部署2015年任务。各市民族宗教局局长、一名副局长、办公室主任,省民委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会议。省委统战部、省人大民侨外委、省政协民宗委有关领导同志应邀出席会议。省民委副主任马银平主持会议,马文艺主任作工作报告。

马文艺主任指出,2014年,全省各级民族宗教工作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改进作风,善作善为,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新的成绩。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暨国务院第六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有了新进展,我省初步确定今年3月份召开省委民族工作会议暨省政府第七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并《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少数民族经济社会事业有了新发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有了新成效,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有了新突破,强化对宗教界正面引导有了新实效,民族宗教系统工作作风有了新转变。

2015年,全省民族宗教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突出“依法行政”和“创新管理”两条主线,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发展少数民族经济和社会事业,促进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健康发展。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宗教工作的决策部署,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推动解决宗教领域突出问题,发挥好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切实维护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为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省,加快建设经济文化强省贡献力量。着重抓好六个方面:一是以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为目标,着力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二是以召开省委民族工作会议为契机,着力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三是以城市和社区民族工作为依托,着力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四是以开展专项治理为手段,着力推动解决宗教领域突出问题。五是以开展主题活动为引导,着力推动宗教界发挥自身积极作用。六是以开展“能力建设年”活动为载体,着力提高民族宗教事务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马文艺主任强调,民族宗教工作具有意识形态特征,涉及大量群众,政策性、政治性、敏感性都很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民族宗教工作,要始终坚持群众观点,贯彻好党的群众路线;要始终坚持法治精神,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实施民族宗教工作;要始终坚持勇于担当,着力推进民族宗教事务各项工作落实;要始终坚持警钟长鸣,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

会上,印发了《2015年民族宗教工作要点》,通报表彰表扬了2014年度全省民族宗教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民族宗教系统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淄博、烟台、济宁、泰安、临沂5市民宗局从不同角度作了典型交流发言。会议还就春节期间和近期民族宗教领域安全稳定、走访慰问、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推荐评选及参加全国第十届民族运动会等工作作了强调。

 

 
创造历史的伟大变革——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上)
创造历史的伟大变革 ——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上)民族宗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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