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异地贷款互认使用 济南已经执行
15.10.2014 15:08
本文来源: 中国山东网
公积金新规出台,其中提到,各地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
记者了解到,济南现行的政策中,对在省内异地缴存公积金满一年的购房者,如果在济南购房,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相比一般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省内异地缴存在济南购房的话,需要提供当地房管部门房产情况证明,证明是否符合公积金贷款的房产情况限制,携带缴纳地公积金部门提供的证明,证明其在当地公积金贷款已经还清,还要求一名济南市户籍的自然人做担保才能够办理。
《通知》还规定,异地缴存公积金时间可合并计算,互认使用。记者采访了解到,目前济南执行的公积金政策中对上述内容已有所涉及。“至于合并计算的政策,目前济南现行的公积金政策中也有类似规定,但是有时间连续的要求。”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人士举例介绍说,如果某市民今年1到10月份在济南工作并缴存公积金,而其去年在青岛工作。如果想合并计算青岛的时间,需要提供去年11月、12月及之前在青岛缴存公积金的相关证明。申请贷款的额度,则要看是否已经把青岛缴存的公积金转移到济南这边来。
原标题【 公积金异地贷款互认使用 济南已经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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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0.2014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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