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措施 狠抓落实扎实推进兰陵县高标准农田水利建设

28.05.2015  19:39

  兰陵县2014年度高标准农田水利建设示范县工程,在芦柞镇芦柞片实施2.35万亩管道灌溉工程,总投资2573万元。截至五月初,已完成打浅机井350眼,配套350台,安装低压管道17.5万米,疏浚开挖排水沟48.8公里,田间桥涵建筑物230座,架设高低压线路24.876公里,埋设电缆58.5公里,安装变压器31台,建设土壤墒情测报中心1处,完成全部建设内容。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整片推进,强化建后管护,并达到当年见效。 

  一、加强组织保障。县政府成立了高标准农田示范县工程建设指挥部,由县长任指挥,县人大、县政府分管领导为副指挥,财政、水利等有关部门以及相关乡镇负责人为成员的小农水重点县建设指挥部,全面组织协调项目的建设。市水利局批复成立“兰陵县高标准农田示范县工程建设管理局”。县水利部门抽调精干技术力量,组建成立了工程建设管理机构,作为项目法人负责项目建设的施工组织与质量监督。 

  二、规范运行程序。兰陵县按照“政府监督、项目法人负责、监理单位监控和施工单位保证”的原则,项目法人、设计、监理、施工、质检单位均建立健全了质量管理体系,配备了专门的质量管理人员。对工程的每一个工序和环节都进行细致的检查检验,切实做好工程质量的全过程控制。一是严把材料进场关。对项目建设中所需的黄沙、水泥、钢筋、管材、设备等材料都严格标准,严禁以次充好、质量不过关的材料进入施工现场。二是严把施工进度关。对照时间节点,倒排工期,科学推进建设进度,确保农灌需求。三是严把质量标准关。建管局工程技术人员、各项目部、监理部高度重视质量监管,对不合格工程限期整改到位。四是严把施工设计审核关。施工过程中,发现与设计不符,及时指出,及时整改,确保小农水重点县建设美观、实用、科学,便于管理。五是严把安全防范关。杜绝了不文明施工和安全事故现象,实现了安全事故的零记录。 

  三、统筹项目协调。县政府将项目建设所需的县级配套资金纳入了县级财政预算,足额配套到位。一是落实工程建设的主体责任。实行“一个项目、一支队伍、一抓到底”的项目管理责任制;项目所在地乡镇相应成立了建管机构,确保责任落实到人。二是做好设计前的意见征询。在施工前置放了施工示意图,对占地、占青等问题都事先征询受益群众,确保设计成果科学合理,符合实际。三是加大了协调沟通。建管局加强与乡镇政府、村组两级的协调与沟通。为保证工程顺利实施,在施工过程中,作为业主方主动与当地政府及村组衔接,同时要求施工方要积极配合政府与村级做好相关协调工作。四是搞好队伍培训。通过组织项目技术人员、群众义务质量监督员培训,发放《施工管理手册》,不断提升他们的质量监督识别水平。五是做好宣传工作。通过组织人员深入乡村一线张贴标语、发放宣传手册,广泛宣传对农田实行高标准改造对于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的重要意义,实现了群众从认识到理解、从理解到接受、从接受到主动争取的大转变。 

  四、实现四个目标。采用两级业主管理方式,充分调动乡镇的积极性,落实“四制”管理,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监督等一系列管理机制,制定了合同管理、资金管理、工程质量管理等具体操作规范,并明确了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细则,为顺利推进2014年度小农水重点县项目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施工中坚持“看得见、摸得着,有指标、能考核”的原则,努力实现四项工作目标:一是项目有看点。做到建一片,成一片,发挥效益一片。通过强化责任制、监管和考核,实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示范点,党的惠农政策成果的展示点,当地农民学习培训的示范点。二是资金有效益。按照整合资金提效益,集中财力办大事的思路,落实上级关于小农水重点县项目建设资金整合的要求,将有关资金整合到位,由重建轻管向建管并重转变,由一般监管向全面绩效考评转变,努力在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工程中探索出整合资金、提升效益的典范。三是工程重管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四制”管理,强化质量监管,工程质量有了提高,按照“组建规范、产权明晰、水价合理、管理自主”的原则,着力推进农民用水者协会规范建设,项目区以农民用水协会管护为主、基层水利服务组织指导为辅的农田水利工程建后管护制度初步形成,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努力使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工程成为精细管理、服务长远的典范。四是农民得实惠。按照规划设计,工程建成后,受益的14个村可恢复、改善灌溉面积2.35万亩,新增供水能力463.3万方,新增粮食生产能力4940吨,农民人均增收340元,实现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大幅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