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登启动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

27.11.2015  13:27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进一步保障农村饮水安全,文登启动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

  2015年6月8日,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办[2015]53号),文件要求“对供水人口在一千人以上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按照《水污染防治法》《水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参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科学编码并划定水源保护区;日供水1000吨或服务人口10000人以上的水源,应于2016年底前完成保护区划定工作。对供水人口小于一千人的饮用水水源,参照《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指南(试行)》,划定保护范围。

    文登区农村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工作,将完成《文登区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对全区供水人口在1000人以上 60余个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划定保护区、设立保护标志,同时明确主要保护任务、重点工程建设以及保障措施等。 目前区环保局正会同水利局对辖区内水源地基本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收集相关基础资料,《规划》编制工作计划于2016年6月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