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粮食局实行局领导包县区责任制 扎实做好夏粮收购工作

14.07.2015  17:54

        为全力保障夏粮收购中心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好粮食收购市场秩序,保护种粮农民利益,扎实做好我市的夏粮收购工作,菏泽市粮食局近期下发通知,实行局领导包县区定期监督检查制度,规定局领导每周不少于2次到所包县区,深入基层收购企业,检查指导夏粮收购工作。  
      这次监督检查工作的重点是:一是政策宣传情况。监督检查各县区有无通过有关媒体主动做好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宣传,公布举报电话接受售粮农民和社会监督。检查各粮食收储企业收购场所是否做到价格上榜、标准上墙、样品上柜,做到随到随收,让农民交“明白粮”“舒心粮”。二是验质检斤情况。监督检查粮食收储企业验质检斤程序是否规范、公开透明,填写收购凭证和收购发票是否规范统一,项目内容是否齐全,凭证上各环节签字有无缺失,坚决打击虚假收购、以陈顶新,先收后转等各种形式的违法违规行为。三是粮款支付情况。监督检查粮食收储企业是否做到让农民知晓结算方式,并现场及时结算售粮农民粮款,让农民手中的粮食售得出、粮款拿得到,绝不允许出现拖欠粮款或给农民“打白条”的现象。四是收购进度情况。监督检查收储企业在预案执行期间是否做到每5日将实际收购进度数据,抄报所在地的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五是案件受理查办情况。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开展夏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情况,以及受理、查办举报反映涉粮问题情况,是否做到举报案件有登记、有查办、有结果、有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