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博山区三项措施增强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实效

10.01.2018  10:01

    近年来,淄博市博山区注重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工作机制,整合资源优势,完善调解网络,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把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一是强化保障机制建设。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工作,出台《关于全面推进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的意见(试行)》等文件,并把人民调解工作纳入综治年度考核范畴,推动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博山区建有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镇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0个,村居司法行政工作室288个,实现了法律服务全覆盖,为人民调解工作提供了平台支撑。区委区政府每年拿出200万元,作为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专项经费,为人民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是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利用“法润孝乡·法律服务赶大集”普法平台和流动普法宣传车,加大人民调解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员和谐使者进农村”“《人民调解法》宣传月”等活动31次,向群众传递法治声音。制作《法治博山说》17期,开通博山区法律服务视频QQ,实现人民调解、法律宣传等法律服务向手机、网络等移动终端转移。今年累计服务群众4700人次,解答法律咨询4000余人次,人民调解600余人次。

    三是整合优化社会资源。从130余名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所工作人员中,择优挑选基层工作经验丰富、专业知识扎实、责任心强的60余名法律服务人员,组成“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资源人才库,每个调委会配备一名法律顾问,为实现法治调解提供专业的法律支撑。根据每名法律顾问的擅长领域和专业优势,由区司法局统一协调组织优秀法律顾问,在其挂点村所属的镇(街)内为人民调解员进行巡回法治讲座21场,实现资源利用最大化。今年以来,村(社区)法律顾问参与成功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5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