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对暴力阻碍环境执法的一养殖户实施治安拘留

29.08.2015  02:30
  近日,莒南县公安局依据《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第七条、《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等规定,对暴力阻碍环境执法并伤人的一养殖户葛某实施了治安拘留。

 

  为有效改善辖区水环境质量,有效减轻畜禽养殖污染对河流水质的污染,从8月15日开始莒南县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依法整治畜禽养殖污染专项行动”,由县政府牵头,成立了由环保、公安、国土、城管执法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组,重点对河流沿岸、饮用水源地周边区域等禁养区的违法、违规养殖项目进行全面的清理、整治。8月22日,联合执法组在对洙边镇刘家野疃村沿河禁养区一养殖户进行清理过程中,业主葛某在多次告知的情况下,不配合执法,暴力阻拦执法人员现场执法并打伤执法人员。为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严肃法纪,莒南县公安局对暴力阻碍环境执法并伤人的葛某依法实施了治安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