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窗玻璃破碎击穿乘客嘴唇 事发济南K902城际公交

28.03.2016  11:33

  在章丘到济南的城际公交车上,市民路先生蹊跷受伤,一块破碎的车窗玻璃直接将其嘴唇击穿,并留下明显疤痕。至今事发近20天,后续赔偿事宜仍未确定。

  事发经过

  3月8日下午路先生从章丘汽车总站售票窗口购票,乘坐K902路城际公交车前往济南。

  ●16:50,公交车准时发车,从汽车站驶出向北行驶几百米后,车辆在济青公路路口左转。

  ●就在此时,路先生身旁的车窗玻璃忽然破裂,蜘蛛网状的裂痕布满玻璃,中间位置出现一个圆孔,脱落出来的玻璃圆片有小指甲盖大小,直接将路先生嘴唇上方的皮肉击穿。●路先生当时坐在左侧倒数第二排靠窗位置,公交车左转时,左侧西向东行驶的几辆轿车受到轻微阻挡,但双方并未发生争执等任何异常。

  ●事发后,公交车上的售票员将路先生送到附近一家医院,后又转入章丘市人民医院,医生为其取出玻璃片并进行缝合,输液至当晚23:00。

  ●其间,所有医疗费用由售票员支付。次日,他到派出所讲述了案发时的情况。

  伤口缝合后,留下了明显的疤痕,成为路先生这个尚未结婚的年轻小伙一个不小的心事,而事件的后续处理至今没有敲定。路先生称,当晚输液时,除售票员外还有两人前去探望,并约好次日再联系。他以为其中一人是车主,但后来此人自称“车站派来的”,无法对赔偿事宜做主。

  随后他与章丘汽车总站一位工作人员取得联系,并明确告知对方,需赔偿精神损失费4000元、营养费1500元,及适当数额的后期疤痕修复费用。但对方并未给出任何明确说法。

  3月25日,章丘汽车总站相关人员对记者表示,此事不属于交通事故,车站方面不存在责任分承的情况,而且涉事的城际公交属于挂靠经营,因此相关赔偿须由车主个人承担。目前警方的调查已经有了眉目,初步判定是当时一辆外地牌照的私家车乘员用弹弓或类似物品蓄意破坏所致。城际公交的经营业户认为自己也是受害方且赔偿数额较高,想等肇事者到案后再行赔偿。车站方面已督促过业户,下周将再次约双方见面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