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打好投资组合拳 促进投资平稳增长

11.02.2015  18:14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2014年,按照国务院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全力打好投资组合拳,推进重大工程建设,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引导带动作用,为稳定投资增长、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是推进国家重大工程建设,切实扩大有效投资。2014年2月份,国家发展改革委启动了推进国家重大工程工作,针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薄弱环节,选择具有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意义的7大类重大投资工程,包括信息电网油气等重大网络工程、健康与养老服务工程、生态环保工程、清洁能源重大工程、粮食和水利重大工程、交通重大工程、油气及矿产资源保障工程,分项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主要建设内容,形成了7个重大投资工程包。7个重大投资工程包报经国务院批准后,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有关部门和地方正在抓紧推进实施。加快推进国家重大工程建设,有利于推进调结构、补短板、惠民生,切实扩大有效投资,形成新的投资和经济增长点,为今后几年乃至更长时期的经济持续发展夯实基础。

  二是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积极鼓励社会投资。为充分调动社会投资积极性,切实发挥好投资对稳定经济增长的关键作用,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提出了进一步放开市场准入、创新投资运营机制、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创新投融资方式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为鼓励和引导社会投资,增强公共产品供给能力、提高供给效率,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实施了《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及通用合同指南,大力推进PPP模式。另外,开展了对《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配套实施细则贯彻落实情况的第三方评估,为下一步决策提供重要支撑;发布了80个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的投资项目,目前项目进展总体顺利。

  三是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持续推进简政放权。为持续深入落实简政放权,报请国务院印发实施了《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在2013年取消、下放和转移49项核准权限的基础上,又取消、下放38项核准权限,中央层面核准的项目数量两年减少76%。同时,从改革创新制度入手,精简前置审批,规范中介服务,实行更加便捷、透明的投资项目核准制,报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实施《精简审批事项 规范中介服务 实行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并联核准制度的工作方案》,对于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法治政府、现代政府,营造良好创业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四是优化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改进预算内投资管理。大幅调整201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结构,压缩一般竞争性企业项目投资,减少经营性基础设施投资,调整优化行业内部结构,重点支持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的重大项目。在优化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的同时,进一步改进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工作,加强项目前期工作,提高中央投资效益;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监督管理,明确监督重点,加大检查力度。

  今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强投资调控,定向精准促进投资增长,增加有效投资,加大对经济社会薄弱环节的投资,切实提高投资效益,充分发挥投资在稳增长中的关键作用。

  第一,加快推进国家重大工程建设。健全推进重大工程工作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快项目前期工作,推进项目按期开工,积极引入社会资本,保障重大工程建设资金,扎实推进重大工程建设。

  第二,推进落实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贯彻落实《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制定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和实施细则,强化组织领导、抓好工作落实,切实调动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参与重点领域建设的积极性。加强调度分析和指导协调,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顺利实施。

  第三,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强投融资体制改革的顶层设计,强化系统性制度安排。组织落实《精简审批事项 规范中介服务 实行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并联核准制度的工作方案》,精简前置审批、优化审批程序、规范中介服务、加强纵横联动,确保监管到位,切实做到精简高效、规范透明。

  第四,着力加强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加快完善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抓好建立企业投资项目纵横联动协同监管机制的贯彻落实工作,依托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立纵横联动的信息共享与协同监管机制,并与社会信用体系对接,逐步形成诚信激励、失信惩戒的长效机制。

  第五,进一步规范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进一步调整优化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重点支持具有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意义的重大项目,创新中央投资使用方式,支持社会资本参与重点领域建设。加强项目前期工作审核,强化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储备。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执行情况考核,制定完善监管办法,强化后续监管。(来源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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