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子玉拟担任山东副省级城市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11.08.2015  02:53

干部考察预告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经研究,确定刘子玉同志为提拔交流担任副省级城市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人选考察对象。为进一步增加干部工作透明度,现予以公告。

  刘子玉,男,汉族,现任德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1961年9月生,籍贯山东昌邑,出生地山东昌邑,中央党校大学学历,中共党员,2009年2月任副厅级,2010年9月任现职。

  如对考察对象有不同意见,认为该同志德、廉方面有不良反映,或发现该同志有跑官要官、拉票等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请向干部考察组反映,也可以通过省委组织部0531-12380举报电话、举报网站 (网址:http://www.sd12380.gov.cn)、举报短信(13335112380)进行举报。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

  通讯地址:济南市纬一路482号山东省委组织部举报和信访工作办公室(250001)

  联系电话:18854186322

  省纪委、省委组织部联合考察组

  2015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