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十届山东文化艺术节新创作优秀剧目展演评选结果的公示

11.09.2015  16:32

  省文化厅下发了《关于报送第十届山东文化艺术节新创作优秀剧目展演参演剧目的通知》,截止申报结束日,共收到符合条件的申报作品31部。省文化厅邀请11位专家作为评委,对申报材料集中审看评选,厅机关纪委同志全程监督。通过评委评选和评议表决,最终推荐19台新创作剧目参加第十届山东文化艺术节新创作优秀剧目展演。

  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5个工作日(2015年9月11日起至9月17日止)。凡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形成书面材料并署名,反馈山东省文化厅艺术处。

  传 真:0531-86568862

  联系电话:0531—86568813 刘 芳

  附件:  入选剧目名单.doc

  

 

  艺术处

  201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