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为期一个月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从市教育局了解到,自1月12日起至2月12日,我市将对全市学校幼儿园开展为期一个月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其间,对每个县(市)区的督查不少于5所学校,有关业务处室督查的市属学校不少于10所。
500至1000人的学校,专业保安不少于3名
学校要根据规模配备专业保安,学生500人以内的学校,专业保安不少于2名;500人至1000人的学校不少于3名;1000人以上的学校,保安人数按照不低于新增学生数的2‰增配。同时,保安室内至少配备2把警用钢叉、3根长警棍和对讲机、辣椒水等必要的警用器械。为避免拥堵、踩踏等事件的发生,学校应在每天学生上下学时段,安排1名校级领导带领教师值班。
学生宿舍必须设置用电超载保护装置
各类教育教学用房不得乱用电器设备、私拉乱接电源等,学生宿舍必须设置用电超载保护装置;教学楼、学生宿舍、食堂的每层放置至少2个干粉灭火器;图书室(阅览室)要配备防潮防虫设施和防盗报警系统,配备至少2个干粉灭火器,50平方米以上的图书室要配备手推式干粉灭火器;实验实训室至少配备2个干粉灭火器,室内用电须单独布线,并有漏电保护装置。
寄宿制学校每夜巡视和查铺不少于3次
学生床铺应牢固结实,双层床铺要安装安全可靠的小梯子和抓(扶)手,上铺要设置防跌落板(或杆),高度不低于0.25米,幼儿园不得使用双层高架床;学生在宿舍休息期间,严禁将安全出口上锁;学生宿舍值班室24小时值守,值班人员每夜巡视和查铺不少于3次(其中1次必须在午夜进行)。
学校食堂禁止采购“三无”食品
学校食堂、小卖部要有食品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上岗,大宗食品原辅料要定点采购,禁止采购“三无”食品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管理须做到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
未满12周岁学生不骑自行车上学
有接送学生车辆的学校需落实车辆安全管理制度,与校车服务提供者及驾驶人员签订《接送学生车辆安全行车责任书》,与家长签订《不乘坐非法车辆保证书》。同时,学校还要教育未满12周岁学生不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学生不驾驶电动车和摩托车上路。
此外,校园内楼梯护栏高度不得低于0.9米,外楼梯护栏高度不得低于1.2米;校园周边200米内无网吧、电子游戏室、台球室和娱乐场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