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强化五项措施做好清真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18.06.2015  13:38
 

近日,德州市民族宗教局针对全市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市场存在的问题,强化五项措施,确保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守法,诚信经营,积极打造安全放心的清真食品市场。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开展清真食品安全宣传活动,联合市伊协走进少数民族群众经营的清真食品店和少数民族农业合作社,在涉及清真食品制作和养殖、屠宰、加工、运输等环节上,有效普及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的有关常识,既尊重少数民族传统,又宣扬食品安全的重要性。

二建立联系服务制度。通过走访调查和网络发布信息的方式与清真食品经营者建立经常性联系,及时发布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彼此联络,随时解答有关问题,做好信息的沟通反馈工作。

三是健全监管机制。发挥制度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发布举报电话和公共邮箱,加强对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山东省清真食品管理规定》,组织开展对餐馆、超市等清真食品经营单位的常规检查和随时抽查,严把清真食品供应关。

四是加大处罚力度。协同有关部门对违反《山东省清真食品管理规定》和《食品安全法》的违法生产经营商家进行惩处,对假冒、过期、变质的清真食品实行责任追究制,严禁劣质清真食品流入市场。

五是建立清真食品劣迹备案制度。对存在问题的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商家进行登记备案,限期整改,并积极做好相关责任人的帮扶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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