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财政部门五举措加强“三公”经费管理

20.11.2014  12:11

      为有效推进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建设节约型政府,促进厉行节约工作长效化、常态化、制度化,滕州市财政部门强化工作措施,加强“三公”经费管理,收到良好成效。

一是强化制度建设。 先后制定出台了《滕州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滕州市市直机关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滕州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三项新的经费支出管理办法;由市财政部门起草,市委、市政府两办印发了《滕州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转发了《山东省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实施办法》、《山东省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实施办法》,对年度计划、经费预算、开支标准、资金使用、信息公开、监督问责等均作了明确具体的规范,用制度规范“三公”经费支出标准,努力控制行政成本。

二是规范支付方式。 建立了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实现了“三公”经费等支出全部通过支付系统进行办理,规范“三公”经费支出核算。截止目前,各单位预算执行良好,行政运行经费较去年同期均下降了20%以上。

三是加大公开力度。 积极稳妥推进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通过政府或部门网站,于2014年5月份公开了政府预算;9月底公开了2014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已部署将于10月底公开2013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科学编制预算。 于9月份启动了2015年市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及早研究论证、细化完善预算编制内容,严控会议费、办公费、出国经费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确保“三公”经费和业务类项目支出只减不增。

五是强化监督检查。 联合市纪委、审计局等部门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活动,对全市200多个部门单位2013年以来的财务账目,从预算收入、预算支出特别是“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政府采购、资产管理、财政票据、设立“小金库”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全面了解各单位遵守财经纪律及“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严肃处理,督促问题整改,规范“三公”经费支出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