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县将环境保护列为2015年政府“十项民心工程”之一

23.01.2015  11:36

  2015年,平原县将重点实施“十项民心工程”,其中,狠抓环境保护,实施城乡环境整治提升工程,进一步提升环境质量被列入其一。

  平原县县长王洪霞在近日召开的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指出:2015年,平原县将更加注重生态优先,把打造美丽平原作为重点工作之一,更加注重城乡统筹,打造宜居城市。王洪霞强调: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事关人民生命健康。必须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着力推进循环发展、绿色发展、低碳发展,让平原大地天蓝、地绿、水清、气爽。要更大力度抓好循环发展,以争创全国循环经济示范县为抓手,积极推广清洁生产,加快建设循环经济示范企业、示范园区,拉长循环经济产业链条。重点抓好RDF垃圾处理厂、绿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中节能光伏大棚电站、科技部农业循环经济示范等项目建设发展。要严格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实施一批节能改造和减排工程,严格污染物总量控制,确保完成节能减排刚性指标。抓好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领域节能降耗,提升社会综合节能水平。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逐步封停自备井,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要以更实举措抓好环境治理,完善“治用保”水污染防治体系,抓好千亩湿地和污水处理厂等工程的稳定运行,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要认真落实“蓝天行动计划”,抓好城市燃煤锅炉、扬尘、汽车尾气、工业废气治理,加快淘汰黄标车,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加大地热资源监管,逐步取消社区地热井取水直排。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控制,强化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以更高标准抓好生态建设,巩固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成果,抓好环境综合整治,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创建,主动适应新常态,开创平原科学发展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