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地税局强化五项措施圆满完成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缴工作

08.06.2015  15:15

  今年以来,临沂市地税局按照省局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统一部署,积极强化各项措施,加大宣传力度,创新辅导方式,优化纳税服务,汇算清缴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截至6月1日,全市共有7229户企业完成汇缴申报,补缴企业所得税3.14亿元。主要措施有:

  一是注重调度督导,实行绩效考核。召开专题会议安排汇缴工作,将省局采集的汇缴数据信息及时转发县(区)局,由各县(区)局对照名单逐一落实;采取一日一调度,通过网上查询、电话督导、现场督导等形式随时掌握工作进度。将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率、申报差错率、预缴率、小微企业受惠面、固定资产加速折旧落实情况、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等重点工作列入2015年绩效管理考核内容,有力推动了汇缴工作的开展。
  二是抓好宣传培训,夯实业务基础。今年是启用新版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并在“金三”系统中填报的第一年,为利于纳税人正确使用新版纳税申报表,结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及税法宣传月等活动,通过网站、报纸、微信公众平台等载体,全面系统的宣传新版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说明和小微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以及减免税优惠备案等政策要求,对重点难点问题辅以案例分析。对年度申报项目较多的重点税源企业,及时组织业务骨干实行上门辅导,面对面讲解新版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方式和涉税政策。同时还组织政策法规、税源管理、纳税服务中心、稽查局、基层征收局(所)等岗位人员就新版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填报体系、填报要求、逻辑关系以及小微企业新的优惠政策、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新政策等内容进行培训,确保工作人员熟知表间关系、数据逻辑关系,使各项政策能够得到准确执行。
  三是严格审核把关,提高申报质量。依托“金三”系统集中加强对企业年度纳税申报表完整性、逻辑性和真实性的审核,特别对异常申报企业、纳税调整数额较大的企业及跨年度递延事项、税收优惠事项、关联业务申报、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等进行重点审核。审核中发现企业申报表填写错误的,及时通知企业进行修改、补正或重新申报;发现存在纳税疑点的企业,及时开展评估核查;对尚未进行汇算清缴的企业,及时催报催缴。对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管理的纳税人,严格按照要求,逐户审核资料。
  四是加强后续管理,提高管理质效。企业年度申报后,对企业的自主汇缴申报质量组织开展分析评估,加强对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财务报表等申报数据的分析应用。根据年度申报数据审核过程中发现的疑点,结合企业经营规模、税源大小等因素,确定后续企业所得税专项纳税评估与税收检查的范围。特别对亏损、跳跃性盈亏、减免税期满后由盈转亏等情形的企业,深入了解其生产经营情况,协调税源管理部门及稽查部门开展评估和检查。同时,针对现行企业所得税政策,结合申报中出现的具体问题,查找薄弱环节,提出加强征管的措施,提高后续管理质效。
  五是注重工作结合,实现汇缴延伸。针对汇缴工作周期长、工作量大的特点,注重做好结合文章,实现了汇缴工作的延伸和扩展。与加强企业税源管理相结合,全面收集企业资料,核实纳税人应税房产、土地、车辆、合同金额等税源基础信息,并与征管系统数据进行核对,及时予以更正、补录;与企业所得税征管调研相结合,先后开展了高新技术企业纳税情况及享受税收优惠情况、小额贷款公司企业所得税政策情况、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落实情况等方面的调研,提出相关建议,促进企业所得税征管水平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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