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艺术基金发布2015年度项目评审与评审监督报告
9月8日,国家艺术基金在官方网站发布《国家艺术基金2015年度项目评审报告》和《国家艺术基金2015年度项目评审监督报告》。两份报告对2015年度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评审工作进行了全面客观的总结,是落实文化部、财政部和国家艺术基金理事会关于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透明”要求的具体体现。共有“舞台艺术创作”“青年艺术创作人才”“传播交流推广”和“艺术人才培养”四大类728个项目,成为国家艺术基金2015年度拟立项资助项目。
今年初以来,为做好2015年度资助项目评审工作,国家艺术基金先后组织开展修订申报指南、征集项目、遴选培训专家、组织审查评审、媒体公示公告等工作。3月1日至5月1日项目申报受理期内,共有来自全国3268个各类机构和个人申报4402个项目。与2014年相比,申报项目数量增加142项,增幅为3.4%。经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和各省级文化行政部门组织专家审核,4309个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参加评审。
经过严格缜密的网上初评和会议复评,728个项目入选2015年度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舞台艺术创作项目中大型舞台剧和作品项目196项,其中,新创作项目138项,约占70%,重大加工修改提高项目58项,约占30%,小型舞台剧节目和作品项目114项;传播交流推广项目107项;艺术人才培养项目99项;青年艺术创作人才项目212项。项目综合立项率约为16%,较2014年度提高约6个百分点。
今年的拟立项资助项目较好反映了我国文艺园地百花竞放、硕果累累的景象。其中,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主题项目141项,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题材项目95项,旨在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项目390项,“一带一路”相关项目41项,展示美丽中国建设成果项目75项,戏曲类项目162项。评审结果对引领广大文艺工作者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努力创作更多优秀作品,具有重要示范带动作用。
为保证国家艺术基金2015年度项目评审工作在阳光下运行,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在项目初评工作前召开国家艺术基金2015年度专家大会作出部署;复评工作前组织召开复评专家见面会,提出“导向正确、严格标准、公平公正、清正廉洁”的复评工作要求;初评、复评环节严格遵循“同行评审、双向匿名、地域回避、单位回避、项目主创回避”原则,以及“单位法人回避、项目负责人、联系人回避、项目主创回避、文化厅(局)相关领导回避、推荐人及授课教师回避”原则。中纪委驻文化部纪检组监察局工作人员对项目评审工作进行现场监督。评审工作积极引入第三方监督机制,由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从专家库中遴选部分资深媒体专家、青年学者、艺术评论员、机关和部队代表、中小学从事艺术专业教学的相关教师担任项目评审监督专家,对项目复评工作进行全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