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省直机关党的工作要点
(2015年2月28日)
2015年省直机关党的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对山东工作重要批示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工作部署,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主线,突出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服务保障全面深化改革和转型发展、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坚持“严”字当头,抓细、抓小,抓常、抓长,抓深、抓实,形成省直机关党的工作新常态,努力提高服务中心、建设队伍水平,在全省机关党建工作中走前头、作表率,为落实中央重大决策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工作部署提供坚强保证。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把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向深入
(一)抓好思想教育这个从严治党的根本。不断把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向深入,采取全面学和专题学、跟进学和反复学、集体研讨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等方式,通过中心组学习、培训轮训、专题交流、辅导讲座等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原著、领悟原理、把握实质,做到学而信、学而用、学而行。深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机关建设,继续办好省直机关领导干部带头读书学习系列讲座,打造学习精品工程。充分发挥省直机关党校教育培训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突出培训重点、完善教学规划、提高培训实效。 (二)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学习教育,认真学习贯彻党章,引导党员干部深刻认识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极端重要性,把讲政治作为最基本和第一位要求,切实增强党的观念和政治意识、组织观念和规矩意识,严守党的政治纪律红线,严格按照党的各项规矩办事,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确保工作的正确方向。
(三)强化党组(党委)中心组的学习带动作用。按照省委要求,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切实负起省直部门党组(党委)中心组和领导干部政治学习牵头抓总的责任。认真抓好《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省直部门单位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的实施意见》(鲁直机党工字〔2014〕21号)的贯彻落实。加强对部门党组(党委)和领导干部政治学习的专题研究,搞好中心组学习的统筹规划、督促指导, 形成省直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治学习的长效机制。加强部门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的研讨交流,针对一些重大理论问题,采取集中研讨、专题培训、理论辅导等多种方式,深入学习领会,自上而下层层搞好学习贯彻,形成带头学习、带动学习的新常态。及时掌握和调度部门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和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情况,定期通报学习情况并向省委报告。适时举办中心组学习秘书培训班,召开省直部门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经验交流会。
(四)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大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在省直机关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以文化人、以文育人,把加强党性锻炼与从政道德和职业操守修养结合起来,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纳入党性教育,提升党性教育效果。扎实推进机关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精心组织学习身边好人模范、志愿服务、道德讲堂等活动,着力打造一批道德文化建设品牌。举办省直机关纪念世界反法西斯战争暨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歌咏比赛等爱国主义教育活动。适时召开省直机关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经验交流会。
二、服务大局,保障推动深化改革和转型发展
(五)开展2014年省直机关“两项活动”回头看。组织省直机关广大党员干部对去年开展的“我(们)能为深化改革和转型发展做什么”学习实践活动和防止克服“门好进、脸好看、事仍然难办”不良作风专项活动进行“回头看”。对照工作要求,全面检查各自承担的改革发展任务是否已经明确,岗位责任是否已经厘清,整改措施是否已经落实,突出问题是否已经解决。在对照检查的基础上,总结经验,找出差距,分析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完善改进措施和办法,把“两项活动”的成果巩固下来、坚持下去,形成常态化的工作。
(六)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强化责任、提升能力”主题实践活动。
组织开展“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引导党员干部树立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也要首先解放思想的理念,增强在新的形势和任务面前实现新的思想解放的自觉性;通过解放思想,破除在实现传统的发展中逐渐形成和固化的不利于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破除影响科学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的体制机制障碍,打破既定利益关系格局束缚,解放思想、锐意进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强化责任和担当,克服“为官不为”。持之以恒深化机关作风建设,针对“四风”的“隐性”“变种”问题,突出解决“为官不为”的现象,引导和激励党员干部振奋精神,树立和保持为所当为、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
贴近本职工作,提升履职能力。引导党员干部树立争当排头兵的目标,正视在深化改革和转型发展中的差距,从自身能力上寻找存在差距的原因,树立重新学习、不断学习、深化学习的意识,大兴学习之风,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本着干中学、学中干的原则,完善知识结构、增长工作才干,努力提高推动深化改革、促进转型发展、坚持依法办事和干事创业的能力。
三、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
(七)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按照中央和省委的统一部署,在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好“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改进工作作风,真正使“三严三实”成为修身做人的基本遵循、为官从政的严格规范、干事创业的行动准则。
(八)严格规范党内生活。严肃执行“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党性分析、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防止党内生活随意化、平淡化、庸俗化的倾向,增强党内生活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切实改进党内政治生活的内容、形式和方法,形成严肃认真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新常态。抓好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落实,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监督情况的检查。适时研究制定进一步严格规范党内生活的具体意见。
(九)深入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广泛开展服务型党组织创建活动。以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为主要任务,密切机关党组织与基层、党员与群众的联系。配合做好省直机关“第一书记”抓党建促脱贫工作,组织党员到帮包村开展多种方式的帮扶活动,增强群众观念,提高服务能力。
(十)从严教育管理党员。以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为重点,加强和改进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加大对发展党员工作的调研和检查力度,科学编制省直机关2015年度发展党员计划,举办好发展党员对象培训班,切实提高发展党员质量。适时召开企事业单位发展党员工作专题座谈会。严格党员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党员动态管理机制,从严规范党员日常行为。
(十一)加强党支部建设。选好配强党支部书记,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发挥支部书记(处室长)双重职能作用,依靠党支部建设引领和带动处室建设。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对省直机关部分新任党支部书记进行示范培训,各部门机关党委认真搞好党支部书记的培训工作。加强支部工作法的总结和宣传推广工作,发挥引导示范作用,推动党支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四、强化党内监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十二)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部门党组(党委)履行用人责任、纠正责任、监督责任、支持责任和管理责任。机关党委履行协助责任、推进责任、教育责任、监督检查和支持责任。机关纪检组织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集中精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基层党支部认真履行对党员干部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的职责,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门户,确保所属人员不出问题。
(十三)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强化对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把握依规治党管党的要求,推进法规制度建设,健全完善省直机关相关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执行到位。继续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逐步建立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考核制度。积极拓宽监督渠道,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
(十四)进一步加大查处案件力度。机关各级纪检组织把主要力量放在执纪办案上来,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遏制腐败蔓延势头。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和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严格信访处理程序,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十五)深化反腐倡廉教育。充分发挥预防职务犯罪巡回宣讲和省监狱警示教育基地的作用,积极拓展警示教育渠道,强化警示教育效果。不断深化机关廉政文化建设,适时举办省直机关廉政文化建设经验交流会。
五、做好机关群众工作,凝聚和谐稳定正能量
(十六)重视发挥群团组织作用。坚持党建带群建,明确对群团工作的领导责任,支持推动群团组织改革创新、增强活力,加大对群团工作的支持保障力度,支持群团组织依法依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全面提高群团工作水平。群团组织要积极争取党组织的重视和支持,学会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群众工作,充分发挥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十七)认真做好工会、青年和妇女工作。群团组织要认真研究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积极改进工作方式和活动方法,创造性地做好联系服务群众的工作。要强化引领功能,充分发挥在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加强“四德”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要增强中心意识,开展具有机关特色的岗位建功、巾帼建功、劳动竞赛等活动,促进部门单位中心任务的完成。要树牢服务观念,充分利用职代会、职工之家和各种青年联谊活动,做好反映群众呼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工作。进一步完善困难救助机制,开展好“送温暖”、“金秋助学”等活动。积极组建各类文体协会,广泛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活跃机关文化生活,促进干部职工身心健康。上半年,组织开展省直机关“庆五一”健步走活动;下半年,举办“中国梦﹒齐鲁情”书法美术摄影展。深入做好反对邪教等方面的工作,促进机关和谐稳定。
六、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完善机关党建工作格局
(十八)完善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按照抓党的建设是党组(党委)第一责任和最大政绩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落实部门党组(党委)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机关党委推进落实、行政负责人“一岗双责”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各部门单位机关党委要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机关党建工作的分类指导,层层传导压力,落实党建工作责任。
(十九)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督查考核。2014年度省直机关党建考核工作,结合对《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贯彻落实的检查和机关党委书记述职评议工作一并进行。在试点的基础上,2015年全面推行机关党支部向机关党委述职、机关党委对机关党支部考评;机关党委向机关工委述职,机关工委对机关党委考评工作,推动形成机关党建责任落实的机制。认真做好2015年度省直机关科学发展综合考核的相关工作。
(二十)加强分类指导。继续完善省直机关党建工作分类指导办法。加强与部门单位党组(党委)的协调沟通,共同研究解决制约机关党建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机关党建调查研究工作,发挥机关党建研究专委会的作用,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围绕正在做的工作展开探索研究,总结经验,加强交流,推广先进典型和有效做法,推动机关党建工作创新发展。
(二十一)加大机关党建工作交流力度。加强与市、县机关工委之间的联系,通过现场观摩学习、联合开展调研、定期座谈交流等渠道,推动全省机关党建工作上下联动,提高全省机关党建整体水平。认真办好《机关党建》刊物和“山东机关建设”网站,发挥好宣传阵地、交流平台和展示窗口的作用。切实加强机关党建通联员队伍建设,适时举办党建宣传业务能力培训班。
(二十二)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加强机关党委换届改选工作的督促指导,严把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和纪委书记的审批关口,强化对党务干部队伍的日常管理。做好党务干部特别是新任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培训工作,增强做好机关党建工作的自信和自觉。适时举办机关党务干部基础业务知识培训班。弘扬改革创新精神,进一步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不断增强工作的系统性、预见性、创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