槐荫区环保局开展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专项检查工作

17.12.2015  10:02
        为切实加强辖区饮用水源保护,保障群众饮用水安全,槐荫区环保局认真开展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专项检查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组织分工。自接到上级通知后,该局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合理安排,结合今年省、市部署的饮用水水源地调查及评估工作,迅速召开会议,对饮用水水源地调查评估工作进行了专门研究和部署,成立工作小组及技术小组,明确检查范围和工作步骤,配备专职人员,做到人员到位、职责到位、措施到位。设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科室靠上抓的工作机制,为确保该区饮用水水源地调查评估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强有力的组织基础。       二是履行职责,开展摸底调查。为确保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污染源不漏查、不错查、不少查,该局参与调查人员深入到水源地保护区的各个角落,对保护区内的企业、耕地、住宅及畜禽养殖等情况进行摸底调查。调查工作人员本着全面、真实、准确、严格的工作原则,多次进行实地勘察,认真分析,对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的企业逐个进行登记,详细掌握其地理位置、生产工艺、生产规模、居住人口数、污染物排放等情况,并采用GPS定位仪确定了所处经纬度。此次调查,共出动人员65人次,车辆25车次,调查相关企业40余家。       三是强化协调调度,确保数据质量。为全面掌握全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管理保护情况,该区环保局积极协调区水务局、济南清源水务有限公司等相关部门和企业,实地查看饮用水水源地各项管理程序及警示标志的建立、监测工作开展等情况,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提供可靠依据,保证检查工作的高效率和高质量。       四是强化措施,增强保护意识。该局在开展饮用水水源地调查及整治工作时强化措施,确保效果。首先是加强培训,认真学习省、市下发的工作会议精神等有关的调查技术文件,提高调查工作的科学性及准确性。其次是制定调查计划,列出重点调查对象,并安排专人负责,按计划完成调查任务。最后是加强宣传,在调查过程中,大力向保护区范围内的企业宣传保护饮用水水源地的重要性,使其认识到保护生活饮用水环境的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责任和义务,从而增强其保护水源地的自觉性。通过开展饮用水水源地调查评估工作,对辖区内水源地的环境现状有了更加全面、系统的了解,完善了全区饮用水水源地基础信息,为今后继续深入做好饮用水水源地管理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下一步,槐荫区环保局将继续按照上级的工作要求,加强执法监管力度,加大对水源地的巡查,对威胁危害水源地水质安全的环境违法行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确保辖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