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实施“强基固本”规划开创基层司法所建设新局面
烟台市司法局以全面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制定实施“强基固本”三年规划以来,基层司法所组织机构更加健全、队伍结构渐趋合理、业务管理进一步规范、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快速提升。
一是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水平全面提升。高标准建设规范化司法所,大力推动实施司法所“上、改、扩”工程,高要求建设品牌司法所,在全面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同时,下大力气抓品牌所、示范所建设。全面加强信息化建设,全市159个司法所并机联网,连接了社区矫正手机定位终端。全面统一场所标识,全面更新办公设施,累计投入资金800余万元,为司法所统一配备高规格办公设备和工作用车。
二是司法所队伍建设水平全面提升。联合市编办对全市司法行政机关政法专项编制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调研,向各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发公开函,通报各地政法专项编制落实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会同市委政法委、市人事主管部门、市编办联合发文,明确规定2016年年底前县市区政法专项编制一律落实到位。2015年干警招考申报工作中,共申报招录政法干警39名,其中司法所干警27名。采取多种方式解决司法所在岗工作人员紧缺问题,全市6人以上规模的司法所达到22个。
三是司法所业务建设水平全面提升。抓好人民调解工作“两新”建设,大力抓好人民调解网格化建设,全市95%以上的人民调解组织实现“五有”和“六统一”。依托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根据不同县域、镇域经济和社会等方面的不同特点,共设立各类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89个,每年调解矛盾纠纷4450余起。推行新型调解工作模式,共设立镇街村民说事室141个,“两团”350余个,每年举行调解听证会3120余次,解决化解矛盾纠纷2900余件、涉及4200余人。实施社区矫正工作 “三化”建设,推动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不断迈上新水平。依托司法所成立镇街网格化领导小组,聘任社会工作者246人,积极开展档案评查,实现工作程序、档案管理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