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规范办学再划“红线”

15.10.2014  11:16

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新学期招远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一是加强领导。招远市教体局高度重视规范办学行为工作,成立了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规范办学行为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治理等工作;同时,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根据国家、省和烟台市有关规定,招远市教体局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  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若干规定》《招远市初中小学学生作息时间表》,并召开专题会议,确保规范办学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严格管理。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开齐开足音乐、体育、美术和综合实践活动在内的各类国家课程,开好中学生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教学和中学生选修课程,满足不同学生的学习需求和发展需求,严禁弄虚作假,搞“双课程表”应付检查。严格控制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义务教育段学校上午上课时间不得早于8  点,小学生每天上课不超过6  课时,初中生每天在校时间不超过8小时,寄宿制初中学校学生早上统一起床时间不早于7:00,晚自习时间不得超过1.5  小时;高中段走读生到校时间不早于7:00,每天上课不超过7  课时,寄宿生统一起床时间不早于6:30,晚自习结束时间不晚于22  点,早、晚自习时间由学生自主支配,不得分配到学科,不得用于组织学生上课或考试,把学习的主动权交给学生。积极推进“和谐高效  思维对话”型课堂建设,坚决杜绝教师满堂灌和无视课程标准要求、脱离教学实际的各种“作秀”和“花架子”。家庭作业限量分类、全批全改,小学一、二年级不留家庭作业,三到五年级作业总量不超1小时;中学生每天作业总量不超过1.5小时,杜绝题海战术。严禁学校、教师举办或参与举办有偿补习班;严禁学校通过租借教学场地、教学设施和教学资源等方式参与有偿补习;严禁教师强迫、动员、暗示学生接受各种形式的有偿补习;严禁在职教师在校外兼课、兼职或为有偿补习进行招生宣传、组织生源。

三是加强督查。开通了四部举报电话(8213513、8246341、8246336、8246316)和网上投诉邮箱([email protected]),随时接受家长和群众举报。同时,汇集了招远市所有学生家长的联系方式,定期向家长们询问学生课业和精神负担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烟台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