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推城市管理千分制“大考” 倒数第一将罚百万

07.04.2017  08:17

  各区县城市管理工作干得咋样?来场“大考”看效果。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2017年度济南市城市管理综合考评工作方案》。接下来,济南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南部山区管委会都将迎来城市管理“千分制”综合考评,其中,露天烧烤治理和杆线治理分别占30分。如果哪个区县在季度考评中排名倒数第一,将被罚款百万元。

  考评总分1000分,其中社会评价占两成

  各区县将分成两组“参考”

  此次城市管理综合考评,考评对象包括各县区政府、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市南部山区管委会。根据各县区实际,分两组进行考评。其中第一组包括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和高新区,主要考评生活垃圾收运、道路保洁提升、环卫设施提升、乱搭乱建治理、门头牌匾治理、小广告乱贴乱画治理、露天烧烤治理、占道经营治理、杆线治理、停车秩序管理、市政设施养护管理、城区河道管理、城市绿化养护管理13项内容;第二组包括章丘区、市南部山区、平阴县、济阳县和商河县。主要考评城乡环卫一体化、市容环境治理2项内容。

  按照上述方案,城市管理综合考评实行1000分制,采取月度和季度相结合的考评方式。其中,市政府部门考评占300分,将由市政府有关部门对15项考评内容进行季度考评;社会评价占200分,将通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投诉办理、媒体监督和专家评审对15项考评内容进行评价;第三方测评占500分,将通过聘请第三方机构对15项考评内容进行测评。

  城市管理“大考”连续两季度排名末位

  “一把手”得在媒体公开说明原因

  考评的结果如何运用?据了解,市城管委办公室每季度都将对考评对象城市管理工作进行考评并排名,编发情况通报分别报送市委、市政府及市城管委成员单位。并且,对季度考评排名末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连续2个季度考评排名末位的,由其主要负责人在市级媒体公开说明原因。

  不仅如此,济南还将根据考评排名,每季度实施经济奖惩。其中,第一组的奖惩标准为:对季度考评排名第一、二、三名的区,分别奖励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对季度考评排名倒数第一、二、三名的区,分别处罚金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第二组的奖惩标准为:对季度考评排名第一、二名的区县,分别奖励100万元、80万元;对季度排名倒数第一、二名的区县,分别处罚金100万元、80万元。

  另外,上述工作方案中还明确提出,城市管理工作受到国家相关部委、省委、省政府或省级业务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取消获奖资格。

  露天烧烤治理占30分

  谁敢违反考评纪律将被严处

  按照上述方案,市政府将每季度召开一次城市管理综合考评点评会议,通报考评结果和各责任主体存在的主要问题,并由排名末位的考评对象负责人作表态发言。另外,上述工作方案中明确提出,各考评责任部门(单位)及第三方机构要严格考评程序,保守秘密、坚持原则、尊重现场、公平公正。各县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考评人员。对违反考评规定的第三方机构按约定处罚违约金,情节严重的终止合同;对违反考评纪律的部门(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此次,伴随着上述工作方案的印发,城市管理综合考评事项责任分工也一并出炉。按照该分工,在此次城市管理综合考评中,生活垃圾收运(含城乡环卫一体化)占30分;道路保洁提升占20分;乱搭乱建治理占20分;门头牌匾治理占20分;小广告乱贴乱画治理占20分;露天烧烤治理占30分;占道经营治理占30分;杆线治理占30分;停车秩序管理占20分;城区河道管理占20分;城市绿化养护管理占20分;市容环境治理占100分;12345市民服务热线投诉办理,在第一组中占50分,在第二组中占100分;媒体监督,在第一组中占50分,在第二组中占100分。

作者:济南时报记者赵云龙   网络编辑:贺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