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盛花园电梯三楼坠一楼 老人胸椎闪断无人管

03.09.2014  18:12
老伴儿受伤已经5天了,可是始终没有人出来承担责任。”昨日,家住广昌路昌盛花园的迟女士拨打早报热线82888000,反映4天前老伴儿回家乘坐电梯时,电梯突然骤停并从三楼“坠落”到一楼,事后老伴儿经医院诊断为胸椎骨折。

   

  “老伴儿受伤已经5天了,可是始终没有人出来承担责任。”昨日,家住广昌路昌盛花园的迟女士拨打早报热线82888000,反映4天前老伴儿回家乘坐电梯时,电梯突然骤停并从三楼“坠落”到一楼,事后老伴儿经医院诊断为胸椎骨折。但责任单位一直没有出面赔偿,现在老伴儿只能卧病在家。

  “事发时,供电公司在配电室进行双向电路的转换,造成十几秒钟的停电,电梯因此停止,电力恢复后自行运行到了一楼。”物业公司曹经理告诉记者,当时他们并没有接到停电通知,因此没能提前通知住户,并将电梯锁闭。

  记者将情况反映给电力彩虹热线。当日,青岛供电一名工作人员答复记者称 “小区里的配电室归小区物业管理,所有操作都是由物业工作人员自行操作,与供电公司无关。当天我们发现配电室中一路电源存在计量问题,我们要求物业公司对其中一路电源进行停电,并告知他们注意安全,停电的操作是由物业自行操作的。” 律师: 物业和供电公司应承担连带责任

  “物业公司和供电公司应承担连带责任,如果供电公司能够证明没有进行相关操作,则可能免责。”北京正平(青岛)律师事务所姜东律师认为,小区有计划性停电,物业有义务提前通知业主,并做好相应的安全措施,比如将电梯锁闭。因为物业没有告知业主并采取相应措施,造成的业主受伤,物业应当承担责任。(记者 于滈 实习生 杨海洁)



责任编辑:鲁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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