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明高官曾要求顺治恢复传统发服 后被处以绞刑
02.11.2014 13:15
本文来源: 山东华网
前明高官曾要求顺治恢复传统发服 后被处以绞刑
传统重礼仪,而发型与服饰是礼仪的重要表现形式,甚至形式就是内容。 清人在北京称帝后,南京还有一个汉人小政权--南明朝廷。本来,在崇祯帝自杀后,南方的抗清运动还是大有前途的。可是,南明小朝廷却依旧延续着明朝一贯的互不信任和对掐。以史可法为代表的南方抗清将领,从来就没有团结起来,结果是史可法最终战死扬州,而满清得以对南方的抵抗分子个个击破,从而统一中国。 那些先后投降满清的明代将领和官员,一臣事二主耻辱倒是次要的,关键是他们要剃发,身体发肤,本受之于父母,从娘胎里出来就必须一丝不可剪。现在,他们不仅要剪掉一大部分,还要留一个女士长辫,这是“一臣事二主”最显著的标志。改变发型不仅是象征意义,而且如铭刻在犯人脸上的黑色刺字一般。 如果汉官在新王朝要保持原有的发型,就必须付出惨重的代价。早在清军入关前的1631年,关外的军事重镇和贸易中心大凌河城,皇太极与明朝将领张春在城外打了一场对攻战。最后明军完败,张春被俘,并屈服于皇太极的怀柔政策和人格魅力,投在清军帐下。 可是,张春最终还是因为拒绝剃发而毙命。照说,既然都已经投降了,那么梳一个大辫子,也只是投降的附属产品而已。可遗憾的是,张春不这么想,即便投降了,张春也只认为他是在军事上失败而已,而绝对不是文化意义上的臣服与追随。 和张春一样,后来顺治朝的大学士、前明高官陈名夏,也因他要求顺治恢复传统发服,而最终失宠,并被处以绞刑。张春和陈名夏表面上是“留发不留头”,但其实质却是他们的文化轻视,甚至是鄙视。 1645年6月初,当时南京已经处于无政府状态,南明的重臣马士英和阮大铖在豫亲王多铎攻入南京城之前,就不战而逃。而留在城内的部级大员钱谦益等人,则以一种政权整体交割的形式,把南京拱手让给清廷,使南京避免了一次大屠杀。 保全平民的行为是值得赞许的,但我们国人对此一般要给它贴上一个汉奸的标签。三年之后,66岁的钱谦益已经作为清朝的高级干部退休了,并回到南方老家,但他还是被怀疑暗中支持“反清复明”,在家乡遭到逮捕。 对于钱谦益来说,他对于明朝和清朝都有爱恨。明朝是原政权,他当然怀念,但明朝晚期国家的整体崩溃,使他深受其害,并深恶痛绝。他渴望得到改变,便投靠了清朝。可在文化上无与伦比的优越感极端化之后,就是对清朝的全盘否定。尤其是与清朝接触时间长了之后,这种优越感和对清朝的敌意就会被极大地释放出来。 一方情感释放,一方本有偏见,两者叠加,火上浇油,使得如钱谦益这样的士大夫,总是反反复复,犹豫不决。此前鲜卑人、契丹人、女真人也曾在中原建立政权,但不管怎样,人们可以保留自己的发型,而清朝就坚决切断了这种传统,把事做绝了。这就动了传统文化的底线。 当年,不独钱谦益,所有“反清复明”的志士,只要一想到那条辫子,就有强烈的羞耻感。传统重礼仪,而发型与服饰是礼仪的重要表现形式,甚至形式就是内容。改变形式,无疑也就是改变内容。 改朝换代之际,人心是脆弱的,一切都是难以把控的,一切都是将信将疑、半信半疑的。尤其是连发型都要彻底改变,更是加重了人们的脆弱与虚无感。本文来源: 山东华网
02.11.2014 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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