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新泰市禹村沈东化工厂污染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

09.05.2016  12:44

  网友反映:泰安新泰市禹村沈东化工厂污染问题。

  新泰市环保局回复:经查,群众反映的新泰禹村沈东私营化工厂是:新泰市九龙泡花碱厂。该厂,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及未建设相应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我局于2015年已经对其立案处罚,责令停止生产;罚款8万元人民币。由于该厂拒不执行我局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于2016年1月7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6年3月20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厂进行了后督查,该厂仍在违法生产并且超标排污。执法人员对其再次进行了立案调查,并下达《责令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厂立即停止排放污染物。并于2016年4月21日,对其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1、责令立即停止生产;2、罚款人民币贰拾万元。

  2016年5月5日,我局执法人员对新泰市九龙泡花碱厂进行后督察,该厂已停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