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济南市长清实验中学10KV配电设备单一来源采购的情况公示
关于对济南市长清实验中学10KV配电设备
单一来源采购的情况公示
济南市长清实验中学10KV配电设备单一来源采购的情况公示(公示期9月28日-10月9日) ,如有异议请向济南市长清区政府采购办公室反映。
电话:0531-87262855
济南市长清实验中学10KV配电设备单一来源采购申请
济南市长清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济南市长清实验中学为满足学校食堂、公寓用电需求,现需更换新的配电设备,该项目包括10KV配电设备一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依据上述法律第(一)条, 需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由山东长能电气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报价为279107.00元。
采购人:济南市长清实验中学
二??一四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