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研判 山东省春运期间道路交通环境畅通有序

21.03.2018  18:45

  ◆春运期间,全省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共出动警力41万余人次,查处重点交通违法169万余起,与去年春运同比提升12.91%。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财产损失同比分别下降33.28%、28.6%、35.97%、37.94%,较大以上交通事故起数同比下降50%,未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和长时间、长距离交通拥堵,确保了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整体道路交通环境畅通有序。

   精准研判分析

  狠抓措施落实

  记者从省公安厅了解到,春运期间,省厅成立了以省公安厅副厅长、指挥中心主任丁冠勇为组长的春运工作专班,建立了每日分析研判、调度指挥、视频巡查等工作机制,负责指导、协调、调度、检查全省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利用公安交通管理大数据,结合道路交通相关社会综合信息,对春运期间的天气情况、道路通行情况、事故情况、违法情况等进行深度分析,印发了《2018年春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研判分析报告》,对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进行预判。先后召开春运道路交通安保视频调度会6次,发布预警提示8次,提出针对性工作措施,成功应对降温、降雪等恶劣天气。

  此外,省公安厅交管局还派出了17个工作组分赴全省各地开展春运安保驻点督查,帮助分析研判,参加当地集中统一行动,深入基层一线暗访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抓好整改落实。在春运安保期间,共检查交警大队153个、交警中队380个、车管所26个、村(社区)156个、重点路段139条、运输企业175家,整改问题260个。省公安厅每周召开一次重点工作研判分析会议,对17市交警支队业务工作进行深度研判分析,进一步明确了各地的问题和短板,实现逐一制订整改意见。

   清场安全隐患

  落实“三查”措施

  春运期间,省公安厅深入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清场”行动,大力推行主动发现隐患、主动报告隐患、主动整改隐患的工作机制,全力推动重点车辆、重点驾驶人、重点道路安全隐患“清零”,在源头战场持续发力。固化了源头滚动“清零”机制,落实每天分析、每周通报、每月考核、及时督办措施,利用集成指挥平台精准查处重点隐患车辆。全省大型公路客车、大型旅游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重型货车、重型挂车、农村面包车、营转非大客车、校车8类重点车检验率、报废率均达99.94%以上,重点驾驶人审验率、换证率均达99%以上。

  同时,我省强化了对重点运输企业的管控,检查运输企业230余家,下发隐患通知书360余份,约谈运输企业370余家。在1月25日,省公安厅交管局召开重点运输企业负责人约谈会,对2017年违法较多的51家重点运输企业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对道路安全隐患严格整治,建立健全了隐患滚动排查机制,严格落实“边巡边查、定期普查、雨雪后必查”的“三查”措施,梳理出十大易拥堵路段和十大事故多发路段,排查隐患路段34处,整改34处。

   加强全省道路秩序管控

  省公安厅结合道路交通安全百日集中行动,扎实开展了春运期间“两客一危”重点车辆集中整治、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违法行为查处、农村违法载人和酒驾常态查纠。部署进行机动车缉查布控大会战行动“三整治和一会战”,落实三长负责制、异地用警交叉检查机制、三级巡查机制、“查办分离”办案模式。

  春运期间省厅加强对全省道路秩序管控。以G204、S212等途经青岛的主要国省道为管控重点,组织开展全省统一行动12次,集中查处超速171.2万余起、超载4.5万余起、逆行25.9万余起,清理违法未处理重点车辆16.3万余辆。以G15、G20、G22等高速公路为管控重点,依托交警执法站,查处超员1.4万余起、客车违规运行80起、不按规定车道行驶19.3万余起、占用应急车道6273起。

  同时,重点加强了农村地区路面管控。针对农村道路交通管理特点和出行规律,组织执法小分队开展乡镇巡回执法行动230余次,集中查处酒驾1.3万余起、低速货车违法载人9101起、无牌无证11.5万余起,发挥农村“一站一室”和“两员”作用,劝导违法载人、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1.5万余起。以春节前后出行高峰为重点时段,梳理城区易拥堵路段,完成相应的交通疏导和分流绕行方案,在火车站、汽车站、旅游景点重点区域部署警力13万余人次,分流车辆360万余辆次,疏导群众730万余人次。冯磊 何源堃

        编辑:温伟伟        责任编辑:胡立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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